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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6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郝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决议内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郝博先生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10月26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韦在胜先生、翟卫东先生、谈文先生、张金柱先生、卞尔浩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江百灵先生、葛洪义先生、郑洪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 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韦在胜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韦在胜、谈文、郑洪河,其中韦在胜为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葛洪义、翟卫东、江百灵,其中葛洪义为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郑洪河、谈文、葛洪义,其中郑洪河为召集人;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江百灵、张金柱、葛洪义,其中江百灵为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有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江百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监事选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郝博先生、王以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朱广焱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郝博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谈文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施璐先生、冯朝晖先生、宋劲鹏先生、叶文举先生、杨庆亨先生为副总裁,同意聘任叶文举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施璐先生、冯朝晖先生、宋劲鹏先生、叶文举先生、杨庆亨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叶文举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何中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张素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7弄72号5楼

  电话:021-31590029

  电子邮箱:ir@pylontech.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施璐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测试测量技术与仪器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9年10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软件总工程师、储能系统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派能科技副总裁、储能系统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璐先生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6%;通过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5%。除前述情况外,施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冯朝晖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南昌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主管、品牌总监;2010年12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市场经理,国内市场营销部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派能科技副总裁、国内市场营销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朝晖先生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3%;通过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615%。除前述情况外,冯朝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宋劲鹏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服务经理。2004年6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经理,市场总监等。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国际市场营销部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派能科技副总裁、国际市场营销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劲鹏先生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67%;通过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48%。除前述情况外,宋劲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叶文举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2月,就职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账会计;2006年3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中大印刷(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主管;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深圳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担任应收经理;2008年8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9年10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年8月至今,任派能科技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文举先生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57%;通过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5%。除前述情况外,叶文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庆亨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甘肃农业机械化学校电气技术专业,中专学历;2011年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2003年11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历任质量工程师、制造部经理;2012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历任厂长、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派能科技副总裁、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庆亨先生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9%;通过扬州派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5%。除前述情况外,杨庆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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