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8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三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保证二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二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二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8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净资本担保承诺金额:新增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为全资设立的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净资本担保承诺,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时止。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1E0F87B
(三)成立时间:2022年9月28日
(四)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甸路1088号1106
(五)法定代表人:马骏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七)经营范围: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
上述被担保人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尚在申领过程中,尚未开展业务,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担保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净资本担保承诺,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同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本公司的核心净资本。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时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为保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并考虑其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净资本担保承诺,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相关事宜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有助于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净资本担保承诺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净资本担保承诺。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约3.90%;实际担保余额为港币1亿元,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约0.29%(按9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1港元对人民币0.90444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净资本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担保及净资本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约5.85%。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文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登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因此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1)公司债券兑付兑息和摘牌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开始支付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面向专业投资者)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7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022年兑付兑息和摘牌公告》。
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公司债券“21国金S3”兑付及摘牌,兑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兑付利息总额为人民币43,023,000.0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1国金S3”短期公司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022年8月,公司兑付完成了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的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2年付息公告》。
2022年8月,公司完成了公司债券“21国金C1”兑息,兑付利息总额为人民币29,200,000.0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1国金C1”公司债券兑息完成的公告》。
(2)短期融资券发行
2022年7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期限为365天,票面利率为2.4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2年8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期限为156天,票面利率为1.9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2年9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期限为365天,票面利率为2.07%。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3)短期融资券兑付
2022年8月,公司兑付了2021年度第十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23,835,616.44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第十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022年9月,公司兑付了2021年度第十三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20,643,835.62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第十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新业务资格及行政批复
(1)获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
公司于2022年7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38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国金资管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由公司现金出资,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并核准国金资管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同时,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减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获准开展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公司于2022年9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75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3、权益分配实施
2022年7月,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724,359,31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0,705,151.7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2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7月27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64,686,792.45元,其中资本中介业务投入1,926,873,640.00元,证券投资业务投入1,500,000,000.00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500,000,000.00元,信息技术及风控合规投入337,823,600.00元,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1,499,989,552.45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于2022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冉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文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登川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冉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文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登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冉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文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登川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8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员工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
为保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并考虑其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净资本担保承诺。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时止。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有助于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净资本担保承诺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净资本担保承诺。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独立董事:骆玉鼎
刘运宏
唐秋英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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