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家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赵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家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家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梅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冯建帅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拟担任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北京开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拟用名)总经理,负责该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 由于工作内容调整,冯建帅先生不再从事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研发等工作,公司不再认定冯建帅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冯建帅先生离职后,其原从事的研发工作由公司研发团队承接,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展,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冯建帅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冯建帅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拟担任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北京开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拟用名)总经理,负责该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新设控股子公司详情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由于工作内容调整,冯建帅先生不再从事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研发等工作,公司不再认定冯建帅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冯建帅先生基本情况
冯建帅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毕业于山东交通学院,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12年至2015年,历任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算法工程师、智能交通产品研发负责人。2015年加入公司,目前担任副总经理、产品方案中心负责人,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建帅先生通过天津灵瞳众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0,3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冯建帅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冯建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产品方案工作,目前其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事宜,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冯建帅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有参与的已授权或申请中的专利相关工作。
(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情况
冯建帅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和知识产权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冯建帅先生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未发现其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事项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与技术人才的梯队建设,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和完备的研发体系,拥有了一支高学历、高水平的研发队伍,核心团队拥有丰富的学术知识与研发创新经验,对行业前沿技术与发展趋势具有深刻认知及判断,保障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创新,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64人、146人、185人及227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57.14%、55.51%、56.92%及59.89%,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目前,冯建帅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事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冯建帅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除冯建帅先生离职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冯建帅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事宜。公司的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在研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冯建帅先生已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在研项目推进、技术研发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冯建帅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有参与的已授权或申请中的专利相关工作,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及技术研发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生产运营及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冯建帅先生离职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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