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设立资管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管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承继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注册资本6亿元,注册地位于安徽合肥,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前述事项需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许可方可具体实施。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修订公司《章程》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国企改革及安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3、聘任公司总经理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董事长章宏韬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琼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琼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琼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6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文件。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呆账核销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核销呆账220,677,878.9元,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等相关规定,且本次呆账核销涉及的资产已根据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减值,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利润产生影响,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及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7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5亿元;
● 特别提示: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满足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嘉业”)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积极响应安徽省政府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货币形式向华安嘉业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增资完成后,华安嘉业注册资本将从15亿元增至20亿元,其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28号S1904室A1
法定代表人:方威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安嘉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华安嘉业2021年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2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填报口径是合并口径,其中净资产和净利润是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的数字。
本次增资前后,华安嘉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向华安嘉业增资将进一步增强华安嘉业的资本实力,适应华安嘉业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积极响应安徽省政府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2、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安嘉业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业务。公司本次向华安嘉业增资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华安嘉业的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对公司的战略协同作用,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和收入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7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10月27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呆账核销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核销呆账220,677,878.9元,本次呆账核销涉及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
监事会认为:本次呆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呆账核销涉及的资产已根据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减值,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披露更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呆账核销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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