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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708号”批复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5,2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日,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变更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15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金海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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