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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9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63元,共计募集资金94,950.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6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0,300.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8,316.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22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后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华旺”)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又于2021年1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3月31日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扣除已支付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7,234.02 万元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217.0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且已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兑付。公司已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及利息共16,066,517.69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华旺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延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亚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亚芬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延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亚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亚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延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亚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亚芬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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