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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等相关文件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罗雪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2,03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0,100.00万股的30%,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18,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市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2年10月27日,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鉴于目前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情况,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方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2,03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0,100.00股的30%,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6. 本次发行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18,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9.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市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编制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78)。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2)。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

  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31,725.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548,274.8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360号)。

  (一)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杭州旺店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其乐融融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新增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2:初始存放金额系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即募集资金总额433,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531,725.18元后的余额;

  注3:截至2022年9月30日,“用于存储超募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包含公司尚未置换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7,169.78元;

  注4: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00.00万元,未在上表中体现;

  注5: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4,000.00万元,未在上表中体现。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自建SaaS研发与生产基地的议案》: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场地投入”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楼变更为在杭州自建SaaS 研发与生产基地(以下简称“产研基地”)。此次在杭州自建产研基地的投资总额为37,348.75 万元,其中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18,800万元,剩余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系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及金额未发生变更。

  2、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现租用的办公场所不能满足现有及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原计划通过购置场地取得“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场所。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的考虑,通过自有资金和募投项目资金自建产研基地相对于直接购置办公用房所获得的办公面积更大,有利于公司研发和运营的投入,有利于办公环境的改善和企业文化的贯彻,有利于公司招募更多的研发技术人才,更符合公司成本与效益的要求。经过公司管理层的仔细研究和审慎考虑,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更加贴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自建 SaaS 研发与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789.2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64号)。

  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9月8日和2020年9月11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四)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实际资金为10,000万元,截至2021年11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实际资金为10,00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9,000.00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1日、2020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未到期的金额为14,0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总金额185,300.00万元,已赎回171,300.00万元,获得收益1,642.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到期收益数据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创新技术,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虽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研发中心的建设将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有助于提高其他募投项目的财务效益,且研发实力的提升可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度,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品牌优势,协助公司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完成公司成长的战略目标。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转出超募资金至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1,001.00万元,已实际操作回购股份115.20万股,使用资金总额为916.57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2年11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发行股份上限为12,030.00万股。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未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公司经营状况没有明显改善无法当期扭亏为盈,则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将仍可能出现当期为负的风险。若公司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并实现盈利,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下,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以及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代表对公司未来利润任何形式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为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公司产品线,完善大商家业务布局,有效整合公司研发能力和多产品协同布局,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来满足“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电商SaaS行业的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公司产品线,完善大商家业务布局,有效整合公司研发能力和多产品协同布局,加强公司在电商SaaS特别是大商家SaaS领域的品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股权融资是适合公司抓住机遇快速发展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能使公司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拥有足够的长期资金,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将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项目”,该项目将在现有研发基础上,充分整合资源,进一步开发SaaS软件的运用场景,丰富和拓展公司产品线,实现公司多产品协同布局。

  (二)公司拥有良好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可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1、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目前国家推动数字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使之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数字经济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较为有利的外部环境。

  零售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已势在必行,数字化工具以企业的内生需求为驱动,其相关产品的功能、形态也处于不断迭代升级之中。数字化转型需要企业构建自己的数字化平台,但企业自身创建、迭代维护平台的成本较高。本项目打造的零售行业“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能够解决目前行业内存在的商家内部零散的局部信息系统及新零售企业信息系统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公司目前已经服务了如海澜之家、比音勒芬、GXG、安踏等商家,未来公司将发挥已形成的良好商务关系,形成示范作用,持续推进“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产品的市场开拓。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具有成熟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主要成员毕业于国内外名校,多数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

  3、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自主研发了图像分类、目标检测、人体(服饰)关键点估计等深度神经网络模型。图像分类方面,公司通过技术能够自动提取商品素材图中丰富的图像语义信息。目标检测技术方面,公司通过技术能够定位图像中主体位置,捕捉模特人体的最小包围框。人体(服饰)关键点估计技术方面,公司通过技术能够捕获人体关键点位置。基于上述图像处理能力,能够实现多个业务场景中商品图文信息处理的自动化,提升业务处理效率。

  公司拥有丰富的专利和知识产权,公司自主研发了业内领先的图像处理核心算法,已获得“一种服装图像的颜色特征提取方法”、“一种基于自学习的商品详情页的生成方法”等多项发明专利,累计获得了百余项软件著作权。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力拓展主营业务,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三)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日常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公司将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利润分配形式、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事项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云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是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谭光华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事项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8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08.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6,353.1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954.8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 4 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6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以上募投项目的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闲置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缓解公司资金需求的同时能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计划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 1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11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 11 楼证券部

  邮编:310052

  联系电话:0571-81025116

  传真:0571-81025116

  邮箱:gyir@raycloud.com

  联系人:庄玲玲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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