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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0票,占表决票数的0%。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了《关于中核五公司购置上海科创园办公楼的议案》。

  同意票数5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关联董事陈宝智、戴雄彪、张卫兵、施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子公司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2)。

  三、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信永中和在各项审计工作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8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近期召开,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及时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及有关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宝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淑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子建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宝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淑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子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宝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淑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子建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2-084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正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2. 通过了《关于中核五公司购置上海科创园办公楼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2-082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五公司”)拟向上海中核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创园”)购置虹桥中核科创园F2办公楼及停车位。上海科创园为公司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子公司,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拟向上海科创园购置虹桥中核科创园F2办公楼。上海科创园为中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兴业”)全资子公司,中核兴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本次中核五公司向上海科创园购置办公楼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未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中核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LCG485

  3.成立时间:2016年6月22日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310室

  6.法定代表人:张樵

  7.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创园开发经营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物业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经营;电子商务;能源与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民用核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管理服务;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经营管理;为本系统内职工提供培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9.股权结构:中核兴业持有100%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虹桥中核科创园F2楼,总建筑面积约5134.7㎡,共5层,另有配套55个车位。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形,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所持,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对办公楼和车位分别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进行合理定价。

  1.办公楼采用市场比较法,优先选用相同区域、相同品质产品项目作为首要比较项目,通过对办公楼租金、办公楼交易价格进行比对,综合评估本次购置办公楼的交易价格。

  2.车位根据市场估值,结合散售售价和大宗售价综合评估交易价格。

  五、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中核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乙方购买独栋办公楼的单价为约3.9万元/㎡,车位单位为15万元/个,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3.支付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50%,在交房前付清剩余50%购房款。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打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账户,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4.交付及产权登记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15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

  5.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在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购置办公楼是中核五公司基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充分借助大虹桥商务区在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金融等领域的区位优势,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吸引高层次人才,为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交易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宝智、戴雄彪、张卫兵、施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2-083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10月27日,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截止2022年6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么爱翠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年报2家。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5万元。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具体费用将根据实际审计业务工作量进行结算。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服务人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相关续聘审议程序履行完整、合规。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其执业资质、胜任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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