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5日以书面送达及通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启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7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5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8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森林包装”)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5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4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5月3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年产9000万平方米纸箱包装材料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13,700.00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计划期间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支付的情况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9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履行的审议程序: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于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或子公司保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5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5月3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年产 9000 万平方米纸箱包装材料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风险等级较低,且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因此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投资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 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该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大证券对于森林包装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启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清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云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启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清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云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林启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清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云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启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清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云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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