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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贺财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意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贺财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贺财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意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 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8.0%,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6.4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4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贺财霖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并发表如下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全体监事发表如下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号)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龙集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437.0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151.0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3月4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4日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2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四)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 决议有效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三、 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3.0%,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1.7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雪龙集团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雪龙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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