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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嘉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合同事项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签订合同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

  ● 合同金额:259,989,819.15元(含税)

  ● 本次签订合同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签订合同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与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概述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类型:土建总承包合同

  2.工程名称: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或“项目”)。

  3.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区西区产业用地。

  4.工程内容:包括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消防工程(净化区排烟除外)、人防工程等主体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

  5.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6,422.01平方米。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

  发包人: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

  企业名称: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15726A

  法定代表人:廖钢林

  注册资本:138,178.5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17号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租赁建筑机械设备、模板、架料;销售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签订合同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签订合同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259,989,819.15元(含税)

  (二)合同工期:607日历天

  (三)付款方式:按照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与行业施工技术规程和地方施工技术措施指导性文件。

  (五)违约责任: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六)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作业结束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承包人人员、工具、器械全部撤离施工作业区域后终止。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影响

  合同的履行有利于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河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徐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徐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徐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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