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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8

  

  股东、董事魏蕾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股东、董事魏蕾女士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1%)。

  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魏蕾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蕾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上表中减持比例按总股本294,053,760股计算。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魏蕾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持股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9.91元/股-19.32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4,609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4,053,760股减至293,479,151股,魏蕾女士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95%。

  (2)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294,053,76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293,479,151股计算。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魏蕾女士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魏蕾女士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3、魏蕾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蕾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魏蕾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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