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1月8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

  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 88 号

  邮政编码:214092

  联系电话:0510-85510697

  传    真:0510-85510697

  联 系 人:邵 岭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57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符合湖库富营养化治理的规律,适应富营养化湖库治理的特点,进一步满足治理相关需求,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体方向、投资总额、实现功能的前提下,优化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将“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11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9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8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6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2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9,521,099.68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742,900.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HA10203)。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决定将“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2年1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注2: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1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情况

  (一)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调整内部结构的情况

  1、调整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内部结构的原因

  我国湖泊富营养化治理经历了从单一的调查诊断、控源治污等向湖泊综合治理和以湖泊生态安全和绿色流域建设为核心的流域综合治理转变,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国湖泊富营养化问题依然严峻,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污染物削减能力不足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在湖库富营养化无法在短期内得到解决的情况下,第三方湖库富营养化的监测预警能够通过合理的布点、选择参数、运用多种检测方式,迅速获得现场数据,为政府富营养化治理提供决策依据,支撑政府下一步富营养化的治理行动。

  随着公司近年来对湖库富营养化的深入研究,结合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实践经验,对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有了更全面、系统的理解,原有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9年,当时可研报告里的建设内容有部分已经不适合现有的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优化调整,提升改造成更能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的内容,从而推进募投项目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因此拟进行内部结构调整。

  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仍需对富营养湖库开展水质监测,同时结合公司在湖库富营养化治理过程中提出的“湖泊医院”的整湖治理理念,将原建设内容中的监测预警船调整为可移动调查平台配套监测预警船,通过平台式的调查诊断,使整个诊断装备在保留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模块化的功能,可以实现快速拆解、分块转运。经调整,公司可以结合前期各湖库的水质监测数据,加强富营养化的成因诊断以及治理方案成效的模拟、加强水体富营养化预测、底泥污染物释放、藻类生长爆发以及湖库水生态等模型的构建,从而进一步提高湖库富营养化的预警能力。针对以上情况相应调整投资项目中的设备投资额、系统及应用软件购置开发费、其他费用等。

  因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体方向、投资总额及实现功能的前提下,对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这将更好地促进募投项目建设成果服务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

  2、调整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

  (1)投资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设备投资金额变化主要是将原有的29艘监测预警船优化调整为8套可移动调查平台及8艘监测预警船来实现多个湖库水质监测任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在保持原有功能和实现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注2:系统及应用软件购置开发费变化主要是在各湖库水质监测数据积累的基础上,为加强富营养化的成因诊断以及治理方案成效的模拟,购买水体富营养化预测数字模型、底泥污染物释放模型、藻类生长爆发模型、湖库水生态模型及后续开发费用等,可进一步提高湖库富营养化的监测预警能力。上述各类模型的具体功能如下:

  a.水体富营养化预测数字模型:通过水体中营养盐和能量的流动等参数的研究及积累,掌握水体内部物理、化学及生物过程,阐明水体富营养化的机理,用于评估人为措施的实施对水体富营养状态的改变及相应水质改善的有效程度,便于水体水质变化趋势的预测;

  b.底泥污染物释放模型:底泥不仅是河流营养循环的中心环节,也是营养物质的主要聚集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上覆水中释放各类污染物,是影响水体的重要内源污染源,通过底泥污染释放模型的研究,可以分析底泥污染物释放对水体水质的影响机理及对水体富营养化的贡献,为水体富营养化治理,尤其是底泥污染治理提供借鉴及支撑;

  c.藻类生长爆发模型:在水华产生机理研究的基础上,构建藻类生长爆发模型来研究藻类水华从产生到爆发过程的变化规律,为水华的预警及治理技术的优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可以用于评估水华治理的工程措施对水华防控的贡献;

  d.湖库水生态模型:通过水生态模型的构建,来揭示湖库生态系统的动力学变化,研究水生态系统中各种物理、化学变量(如水质、水动力、外来工业废水排放)的动力学及时空变化以及物种组成和物种性质的时空变化,通过对上述因素研究物理迁移扩散、生化反应以及源汇等作用对湖库生态的影响,揭示湖库生态机理和生态过程,为调整湖库水生态环境以及制定相应治理及管理策略提供依据。

  (2)项目建设进度表

  

  (二)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内部结构的情况

  1、调整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的原因

  近年来,各地政府对水污染防治问题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对蓝藻水华进行治理,由于对蓝藻水华发生机理认识不深,造成发展新技术知识供给不足,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湖泊的蓝藻水华虽得到一定程度的遏止,但并未达到预期目标,有的甚至有加重趋势。因此,加强湖库富营养化及藻类水华爆发机理研究以发展新技术势在必行。

  公司原有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9年初,是结合当时公司对蓝藻治理的认识和相关治理经验编制的。随着近年来公司对蓝藻治理、富营养化湖泊形成机理的进一步认识,以及在治理实践中的经验积累,原有的可研报告中的一部分内容已经不能够满足公司对蓝藻治理及富营养化湖泊研究的实际情况,所以在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上一直较为缓慢,为更加贴近公司实际研究方向,提升募投项目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支撑,推进募投项目进度,需要对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公司之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募投项目“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述的研究方向主要为蓝藻原位治理整装成套技术装备、高效藻水分离及藻泥资源化利用、富营养化水体治理技术及装备研发三个方向。随着公司对富营养化水体蓝藻爆发治理技术的持续性研究,发现不同的湖库及不同富营养化因子的水体中爆发的水华种类不一致(如太湖以微囊藻水华为主、异龙湖以拟柱胞藻水华为主、甚至部分中营养湖泊也发生不同程度的硅藻、甲藻等其他门类藻华),因此公司计划开展湖库富营养化及藻类水华爆发机理研究,同时通过对富营养化湖库内源治理整装成套技术及装备研发、富营养化湖库综合治理解决方案能力构建,实现从原有的分散且单一的技术攻关向多维度、系统化的技术优化整合的转变。故公司拟进行内部结构调整,调整后的“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在实现原有功能和目的的基础上,根据已有蓝藻水华爆发湖库治理的现状及实际经验,进一步细化、优化,为蓝藻水华爆发及富营养化湖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形成可推广复制的治理模式,同时打通蓝藻治理、资源化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产业升级。

  因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体方向、投资总额、实现功能的前提下,结合市场变化、募投项目实施规划,拟对“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内部结构调整,整体提升研发投入力度,推动募投项目进展。

  2、调整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

  (1)投资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设备投资金额变化主要是在不影响公司研发中心分析及实验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加大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委托研究、联合攻关等方式,部分替代之前的单一对外采购(核减了多离子束显微镜及透射电子显微镜监测仪器的采购),从而进一步优化设备采购,加大了研究内容的深度及攻关力度,从而导致项目设备投资金额减少,其他费用增加。

  注2:诊治模型构建费用主要包括水上诊断平台研制、大通量推流控藻技术及装备研制、加压控藻技术及装备优化、陷阱式污染底泥清除技术及装备研制、低碳型藻(污)泥脱水干化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制等项目的材料费、分析及实验药剂费、试制费、对外合作费、文献资料费、专利费、专家合作费等,通过一系列系统化的技术研发后优化耦合提高富营养化湖库综合治理解决能力。上述各研制项目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a.水上诊断平台研制:主要是研制可以在水面上开展快速取样,精准分析,便捷实验及会议调度等功能的水上平台;

  b.大通量推流控藻技术及装备研制:主要工作是研究水动力与藻类生长的关系,探明不同水体不同藻种生长水动力临界值,并研制出可以大通量、低能耗推流的控藻装备;

  c.加压控藻技术及装备优化:主要工作是对现有加压控藻技术及装备进行优化,进一步提升装备的单位能耗处理量以及装备的集成化、模块化;

  d.陷阱式污染底泥清除技术及装备研制:研究污染底泥低扰动清除技术及相关原理并研制整装成套的陷阱式污染底泥清除装备;

  e.低碳型藻污泥脱水干化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制:主要工作为研制低能耗藻污泥脱水干化技术,并对干化后的藻泥开展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同时针对上述两项技术开展成套技术装备研制。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2年上半年由于疫情反复,项目人员在不同湖库间的往返受到一定的影响,导致“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 实施进度受到了一定程度影响。“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不同的富营养化湖库水质污染情况不同,监测的水质指标、呈现的效果等都有所不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用公司研发的监测预警船,在不同湖情状况下,反复对水体进行收集、处理,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也需要针对监测预警船上的主要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不断测试、调整、改进、优化,最终成熟定型,才能批量进行生产,整个过程是一个逐步推进,逐渐学习的过程,因此比项目原计划时间要漫长、复杂。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具体如下: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调整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申港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59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近期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燕芬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

  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