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2: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10月27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72.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环保”)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路支行签署了《额度授信合同》,集团环保向银行申请2.4亿元额度授信,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可向集团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集团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46,200万元;本次担保后,集团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22,2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8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3号楼C301
4、法定代表人:杨水清
5、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环境污染设施运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4.29%,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71%。
8、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环保总资产430,588万元,总负债146,724万元,净资产283,864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1年度营业收入50,843万元,利润总额2,958万元,净利润3,281万元。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集团环保总资产414,115万元,总负债130,151万元,净资产283,964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2年1-9月营业收入36,481万元,利润总额102万元,净利润-43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1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集团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额度:最高2.4亿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风险控制措施:集团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集团环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集团环保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8,585.97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2.4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23,741.43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124,844.54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0%和11.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22,884.83万元。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租金收益权转让相关事宜向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受让租金收益权的对价款及相关利息、费用,公司已上诉。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利息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希元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王静和东方园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公司已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6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1,620.00万元,主要为债务工具投资减少。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84.07%,主要为通过承兑汇票方式收款金额增加。
3、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下降68.43%,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背书转让增加。
4、预付款项较年初下降39.92%,主要为预付供应商货款减少。
5、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50.57万元,主要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投入增加。
6、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61.60%,主要为短期金融机构贷款减少。
7、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65.70%,主要为公司兑付已到期应付票据。
8、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36.02%,主要为受疫情影响,部分公司根据当地政策延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延缓支付的工会经费等。
9、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40.00%,主要为公司缴纳上年已计提的应交税费,同时因部分业务规模有所控制,造成当期计提的应交税费减少。
10、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79.03%,主要为公司非金融机构借款有所增加。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770.90%,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43.40%,主要为报告期内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由长期借款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12、预计负债较年初增长5,177.23万元,主要为公司根据财资环【2021】92号文件对危险废物填埋场预提的退役费用。
13、递延收益较年初增长75.78%,主要为公司增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4、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下降54.83%,主要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
15、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102.67万元,主要为环保工厂计提的安全生产费。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4.91%、50.83%、52.36%,主要为受新冠疫情影响,生态建设业务新项目拓展、存量项目施工进度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受相关政策影响,业务规模有所控制。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2.71%,主要为公司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减少。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19.56%,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损益、处置股权以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损失减少。
4、信用减值损失本年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3.96%,主要为应收款项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本年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07.40万元,主要为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减少。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2.37%,主要为非经常性收益增加。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80.17%,主要为非经常性支出减少。
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5.35%,主要为公司拓展业务导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0.45%,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0、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21.30%,主要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减少。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8.97%,主要为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生态建设业务新项目拓展、存量项目施工进度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受相关政策影响,业务规模有所控制,因此营业收入下降,进而影响项目回款,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2.02%,主要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0.4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融资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61.89%,主要为公司经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谭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小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谭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小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谭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小亮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6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9月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2年1-9月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1,357.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79.26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1.02%。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已聘请其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2: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6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岩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2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9月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9月底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71,357.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79.26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1.02%。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022年1-9月公司计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71,720.89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依据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金融工具减值。
2022年1-9月公司转回的合同资产减值363.0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71,357.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79.26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1.02%。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5、业务资质:证券、期货资质
6、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21年9月7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盟PrimeGlobal。
(二)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三)业务信息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
(四)执业信息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闫宏江、拟任质量控制负责人孙宇和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亚兵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证券业务经验丰富,从业经历如下:
项目合伙人: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亚兵,201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1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49263 债券简称:20东林G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2,117.94万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4%。公司对近期诉讼涉案金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公告,新增案件及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2022年10月27日,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除已披露诉讼外(含前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诉讼涉案金额共约72,193.18万元,主要为公司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等。
2、据统计,近两年已经结案的公司作为被告的被诉案件中,案件审减率(即(原告起诉标的金额-生效判决确定金额)/原告起诉标的金额)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为54.7%和54.0%。鉴于本次披露的相关诉讼尚未完结,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注: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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