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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2-063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6名(董事长李茂顺先生、董事王荣先生、董事张乐先生、独立董事刘星先生、独立董事张洋女士、独立董事张璐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快速响应公司战略规划要求,针对性提升公司市政环卫业务的市场拓展实力,公司通过投资收购的方式满足市政环卫业务拓展的阶段性需要,于近期完成了对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公司本次拟通过变更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市政环卫业务拓展”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以募集资金向其增资,加快推动募投项目实施,该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以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2-065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新大正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10,6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76元,共计募集资金47,928.9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61.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67.30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26日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12月9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募集资金用途,从中调出募集资金9,700万元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并新增其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划拨5,000万元对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以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整体情况概述

  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根据市政环卫项目的基础设施情况,结合项目运行需要及客户需求,投入机具设备或开展基础设施升级维护,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计划通过“市政环卫业务拓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加快推动市政环卫业务布局,丰富公司业务类型,提高主营业务的综合实力。

  该募投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实施,现拟将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以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10,364万元对其增资。

  (二)变更的原因

  随着政府服务社会化进程加快,政府在环卫市场化改革中,开始将部分市政业务委托专业公司运营,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中进行了相应规划。但由于公司前期尚未大量涉足市政环卫领域,而规模化的市政环卫服务项目需要大量资金及专业设备的投入,因此公司需在前期做好充分的人力、物力等准备,未盲目冒进,截至2022年9月30日,“市政环卫业务拓展”募投项目尚未实施。

  经过对市政环卫市场的积极探索跟进,公司一方面在内部持续打造市政环卫的专业服务能力及人才储备,另一方面基于对市场分析摸底情况,积极寻求以合资合作和收并购的方式拓展市政环卫市场,并于近期完成对四川和翔100%股权收购。

  四川和翔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市政环卫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四川、云南、贵州等区域。四川和翔现有在管项目11个,合同总金额约4亿元,其中合同总金额在3000万以上的在管项目有4个,其在管及历史业绩合同金额、期限、内容较为丰富,可对公司市政业务初期拓展形成有力支撑。四川和翔具备公司层面资质共13项,其中全国性资质5项,ISO认证3项、地方性资质5项,其现有资质能够满足国内大部分市政项目招标条件,对公司未来快速发展市政环卫项目可形成有力支撑。除专业领域业绩、相关资质外,四川和翔作业机具及人员配置充足,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环卫项目管理经验。

  公司本次变更四川和翔为“市政环卫业务拓展”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暨向其增资,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市政环卫募投项目落地,加快推动募投项目实施,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专业化领域子品牌的打造,增强公司在市政环卫业务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发展市政路网、环卫治理等城市服务,支撑公司城市一体化运营服务的发展。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具体情况

  1、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6年1月

  法定代表人:罗帅辉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成都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15层1510号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及技术咨询;城市道路清扫服务、交通设施保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公共厕所、化粪池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绿化管理;河道湖泊治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销售:清洁用品、五金交电、建筑工程用机械、汽车零配件;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涉及资质许可证的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大正持有100%股份

  2、增资计划

  本次公司拟在变更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后,拟以募集资金对四川和翔增资10,34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四川和翔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5,656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份。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四川和翔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有效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全资子公司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未实质性改变项目资金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该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五)存在的风险

  本次变更全资子公司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

  三、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未改变项目资金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投项目推进速度。本次变更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新大正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推进速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22年,受到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地缘局势紧张、美联储紧缩政策等重要事件影响,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面临不确定性,国内经济修复持续承压。三季度以来,叠加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高温限电、房地产持续低迷等因素的影响,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市场开发、新项目进场率、回款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尤其是航空、学校等特殊业态及个别管控项目表现较年度计划出现较大差异。

  面对外部不利环境的严峻考验,公司始终坚定对物业管理行业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以积极的心态与行动面对风险,最大程度降低外部因素对自身经营的影响,寻求经营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内生增长总体延续了较为良好的表现,符合行业水平,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9.14亿元,同比增长约32.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同比增长约26.15%,在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增长约25.92%;实现新拓展项目中标总金额超15亿元,新签约合同年金额约7.25亿元,同比增长约13%,其中重庆以外区域市场拓展量占比约76%,另通过延伸拓展现有项目实现合同总额增加约6,200万元。在经济形势、规模化拓展、激励业绩考核等多重压力下,公司将始终坚定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不以牺牲客户的服务体验为代价来获取短期利益,坚定客户至上、以人为本的发展根基,扎实推进五五战略实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茂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谭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茂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谭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茂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谭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华

  (二) 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2-066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监事许翔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快速响应公司战略规划要求,针对性提升公司市政环卫业务的市场拓展实力,公司通过投资收购的方式满足市政环卫业务拓展的阶段性需要,于近期完成了对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公司本次拟通过变更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市政环卫业务拓展”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以募集资金向其增资,加快推动募投项目实施,该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以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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