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等与公司H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上市外资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在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或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要求(两者中较高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债务偿还、产能扩张和补充运营资本。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2022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4号)。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2022年6月16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总数为164,122,200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其中,香港公开发售16,412,4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10%(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国际发售147,709,8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90%(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发行价格为82港元/股。本次发行的H股已于2022年7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2022年8月5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公司委托的联席代表(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间内并无行使超额配售权,故超额配售权已于2022年8月5日失效,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公司股份无变动。本次H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经使用本次H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偿还全部SQM并购银团贷款及约人民币14.81亿元国内贷款,以及人民币7.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性,人民币0.22亿元用于安居项目建设,剩余资金亦将陆续用于补充流动性和安居项目建设。
2、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创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卫蓝”)于2022年5月20日签署完成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计划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共同从事预锂化制造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相关业务。天齐创锂拟以货币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北京卫蓝拟出资68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34%;其中:2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480万元以知识产权形式出资,实际出资额以合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准。合资公司将预留全部注册资本的15%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截至2022年8月20日,合资公司天齐卫蓝固锂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已经正式成立。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利于促进公司产业经营的良性发展和产业整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给投资者以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后三个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实现激励约束并重,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面向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制订的 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时,为了规范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该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3,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178.03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8.5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的178.0366万股A股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后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具体如下:
4、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中创新航香港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于2022年5月与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和《碳酸锂供应框架协议》,拟在锂电产业链各个环节展开相关合作;同时中创新航作为基石投资人投资约5,000万美元参与了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2022年9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中创新航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香港”)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美元(按照2022年9月2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约6.95亿元;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交易费、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交易征费、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等)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中创新航在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于2022年9月21日与中创新航、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他包销商(如适用)共同签署《基石投资协议》。
中创新航已于2022年10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为38港元/股,发行股数为265,845,300股。公司作为其本次发行最大基石投资人之一,共计投资约1亿美元,认购20,217,200股,占本次发行股份7.47%,占本次发行后股本1.12%,基石投资人锁定期为6个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7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0月24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6)。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境外股(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上市,后续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联交所两地上市规则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结合公司业务国际化发展需要,从审计效率和成本管控的角度综合衡量,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推动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在现有组织架构上增设公共关系部,相关职能划分和安排如下: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公共关系部的职能定位及媒体管理划分,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
4.1 修订《媒体信息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 修订《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8)。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7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0月24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6)。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此次变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7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2022年7月13日,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股(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上市。后续公司需要按照A+H两地上市要求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结合公司业务国际化发展需要,从审计效率和成本管控的角度综合衡量,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 97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购买及职业保险的计提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购买和职业保险计提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情况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10月1日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2021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 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海杰,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方海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拟任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昕,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超过9年。黄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任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黎志贤,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资格。黎志贤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轶,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陈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预计本项目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累计收费为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中,公司向信永中和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286.2万元(均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增加39.76%,主要原因系:(1)公司完成H股发行并上市,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需要完成的A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完成的H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2)公司2021年审无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或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2010年上市以来,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按期出具了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2022年7月13日,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后续公司需要按照A+H两地上市要求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结合公司业务国际化发展需要,从审计效率和成本管控的角度综合衡量,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提前与信永中和和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毕马威华振与信永中和进行沟通。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变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变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是基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及国际化发展的需要,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得到了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无异议意见。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7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H股相关的公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 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至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应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6:30前,将相关股票连同全部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影响的议案时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提案1.00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电子邮件登记、现场登记(鼓励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不接受提前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1月17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下方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天齐锂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183501
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6”,投票简称为“天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单位(本人)对提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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