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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先生、财务总监向自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公司应对疫情影响实施减免租金措施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商铺销售利润减少,以及应对疫情影响实施减免租金措施所致。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1、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下属南昌公司市场部分拱棚拆除损失;

  2、年初至报告期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深圳海吉星因开展帮扶、建设菜篮子基地业务获得的政府补助及下属各子公司往期获得补助在报告期递延确认的收益;

  3、年初至报告期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主要系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借款收取的资金占用成本;

  4、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主要系下属果菜公司收到的菜地征收补偿。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2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2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2、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3、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5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至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5、7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6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2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3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司章程》(审议稿)及修订对比表。

  议案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及修订对比表。

  议案5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及修订对比表。

  议案6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及修订对比表。

  议案7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1、2、7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1、2、7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3、4、5、6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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