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
(二)变更原因:
公司在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标的公司金宝电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并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公司固定资产各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残值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适应公司新增资产和业务需要。
(三)变更内容
(1) 变更前公司、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金宝电子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四)审批程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变更前相同,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股东权益均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更接近其实际使用年限和风险状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理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公司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宝鼎科技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的方式,向永裕电子、招金集团、青岛相兑、深圳国宇、昆山齐鑫、招远君昊、山东俊嘉、黄宝安、天津永裕、天津智造、天津润丰、天津润昌、天津裕丰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宝电子63.87%股权,同时向招金有色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62号),核准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已完成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发行102,689,322股人民币普通股及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6,690,391股人民币普通股,新增股份已分别于2022年10月11日和2022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交易前的306,232,338股增加到435,612,051股。
2022年9月6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资产已过户至宝鼎科技名下并在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完成变更登记,金宝电子自“合并日”或“购买日”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于2022年9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新增覆铜板及铜箔业务,经营范围增加电子元器件制造及销售等。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本总数、董事会组成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2022年10月)。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说明如下:
一、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自2022年9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预计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金宝电子将与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膜天”)、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远农商行”)、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金铜板”)等关联方发生日常业务经营往来。
(二)公司 2022 年9-12月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政
注册资本:12,62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1月08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280号
经营范围:膜、膜组件、膜设备、环境污染处理专用材料和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水处理工程设计和安装;污水处理、废水资源化、海水淡化、水处理、生态修复、流域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土壤修复技术的设计开发、推广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水务领域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建筑工程项目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的安装;钢架结构制作、安装;环保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彩色金属压型板的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国际贸易代理服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持有招金膜天85%的股权,招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招金膜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东玲
注册资本:64,355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03月12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2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李林昌担任招远农商行董事,昌林实业持有招远农商行9.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招远农商行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烟台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晖路229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电子材料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宝金铜板为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连同烟台市财政局、招远市财政局下属投资主体、昌林实业共同设立的投资平台,用于定向支持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宝金铜板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单位:万元)
注:招金膜天主要经营数据为2022年1-6月。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本次新增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正常。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资源、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2022年9-12月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公司的产品销售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2年9-12月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拟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相关材料,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司2022年前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的必要性。
2、公司拟审议的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及预计增加的金额占其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宜三、刘永胜、丁洪杰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交易定价原则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9-12月新增关联交易计划中所述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2019年12月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债权人,甲方)、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乙方)、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及李林昌(担保人,丙方)签订的《可转股债权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对乙方进行的附条件债权投资5亿元不进行转股,并享有按年5.35%计算收益,丙方同意对上述债权投资及其收益提供担保,期限6年。金宝电子提前分期偿还债权本金及利息。2022年9月,金宝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对宝金铜板债务成为关联方资金拆拆借。截止本披露日,关联方拆借资金余额为15,020万元。
(二)宝金铜板为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连同烟台市财政局、招远市财政局下属投资主体、昌林实业共同设立的投资平台,用于定向支持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昌林实业持有宝金铜板5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宝金铜板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烟台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晖路229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电子材料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宝金铜板财务情况见下表(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 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出借方 宝金铜板,借款方 金宝电子,担保方 昌林实业、李林昌。
(二)借款金额:余额15,020万元。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5.35%。
(四)借款期限:6年,可提前还款。
(五)借款用途:建设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资金拆借主要是由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导致,当时的借款是为了支持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有助于推动金宝电子业务发展。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金宝电子向关联方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这次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
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电子”)、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铜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为提升金都电子、金宝铜陵的资金使用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金都电子、金宝铜陵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0万元,金宝电子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903974275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王维河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开发区金晖路22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铜箔、覆铜板、绝缘板、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销售;铜及黄金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不含起重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设备、铜箔及覆铜板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3.87%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金都电子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金都电子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 万元):
2、公司名称: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MWEY26Y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6年5月24日至2036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温卫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翠湖四路370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覆铜箔层压板、印制电路板、电子级增强材料生产、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3.87%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金宝铜陵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金宝铜陵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 万元):
三、融资担保的主要内容
金都电子及金宝铜陵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金宝电子拟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金都电子、金宝铜陵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子公司及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孙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孙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孙公司,公司子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是为了支持孙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孙公司的资金需求,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子公司本次为孙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审批对子公司或孙公司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备考审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比例为26.62%;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子公司金宝电子对孙公司金都电子及金宝铜陵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42,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备考审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22.62%。
截止本披露日,除公司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及涉及诉讼对外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本次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详细了解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该项授信额度能满足金宝电子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拟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相关材料,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司2022年前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的必要性。
2、公司拟审议的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及预计增加的金额占其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宜三、刘永胜、丁洪杰应予以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支持金宝电子的经营发展,推进公司覆铜板及铜箔业务,公司控股股东招金集团、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及李昌林先生同意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需要,为金宝电子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宜三、刘永胜、丁洪杰应予以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五、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独立性、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仔细阅读了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守信、财企共赢、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业务合作,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对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对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尊重客观事实,具有公正性,充分反映了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八、关于《公司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 <公司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制订的该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处置机构的职责分工和风险处置原则,针对性提出了风险处置程序和风险处理方案,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具有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九、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审议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的仔细审阅,并与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切实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完善公司健康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阎海峰、孟晓俊、谭 跃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义务,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全面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可满足金宝电子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充足的流动资金。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金宝电子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授权金宝电子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交易定价原则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四、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孙公司,公司子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是为了支持孙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孙公司的资金需求,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金宝电子向关联方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聘任中天运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更接近其实际使用年限和风险状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理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九、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2015年6月30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对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
十一、关于公司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保障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制定并更新了《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处置预案》,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资金安全。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宜三女士、朱宝松先生、王乐译先生、丁洪杰先生、李林昌先生、陈绪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选举方式审议表决。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独立董事候选人谭跃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维生先生、王世莹女士尚未参加深交所主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谭跃先生、杨维生先生、王世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
十四、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定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和津贴标准,是依据《公司章程》,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和津贴水平,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和津贴预案合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且本次薪酬和津贴的拟定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调整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事项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监高合规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阎海峰、孟晓俊、谭 跃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等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以及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任职资格,经合法程序选任或指派保险期间内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事项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议案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审议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的仔细审阅,并与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切实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完善公司健康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事项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监高合规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应收靖江达凯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达凯”)货款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靖江达凯11,291,522.63元,由2015年8月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安泰”)通过三方债务转让和2017年度公司与靖江达凯的正常销售业务往来形成。
2017年8月,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2018年1月,靖江达凯进入破产程序。公司财务基于谨慎性原则,分别于2017年及2018年对上述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8年5月20日,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宣告靖江达凯破产,并下达民事裁定书[(2018)苏1282破1号],靖江达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笔应收账款已无收回的可能。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2年9月30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共计11,291,522.63元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2年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靖江达凯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达凯”)已于2018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靖江达凯的11,291,522.63元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公司以往年度对上述应收帐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没有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晓杰先生、陈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晓杰:男,197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任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生技部科员,招远黄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招远市玲珑镇政府挂职副镇长,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纪、党委委员。现任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陈聪:男,1984年生,浙江诸暨人,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第一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技术员,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员。现任公司质管部部长,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聪先生通过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0.007%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资产池(含票据池)配套额度、保函等。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授信机构间互相调剂。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金宝电子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金宝电子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金宝电子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金宝电子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一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原来的每人每年税前7.14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按月发放,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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