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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过保质期的存货进行核销、报损。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2022年1-9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0,190,810.75元,减少2022年1-9月利润总额40,190,810.75元;资产核销39,067,928.81元,扣减已计提跌价准备25,880,724.54元,减少2022年1-9月利润总额13,187,204.27元;由于年初已部分计提减值的存货本期对外实现销售,相应转销跌价准备36,077,550.79元,增加2022年1-9月利润总额36,077,550.79元。

  以上共减少2022年1-9月利润总额17,300,464.2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本议案数据的尾差,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原因和具体金额

  (一)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及核销情况说明

  1、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2)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根据上述方法,2022年1-9月累计对应收账款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7,226,778.13元,对其他应收款确认信用减值损失915,029.95元。

  2、应收款项核销的情况说明

  2022年1-9月,公司对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多次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13,052,758.42元、其他应收款360,000.00元予以核销,其中年初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827,327.6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60,000.00元,差额4,225,430.73元减少2022年1-9月利润总额。核销后,公司对核销的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并继续催收款项。

  (二)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1)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分类测算

  对已过期原材料以原材料成本扣除预计废粉收入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期末结存的可用于连续加工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跌价准备根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2)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的分类测算

  公司将库存商品分为紧急处理品和非紧急处理品。紧急处理品一般是指剩余保质期小于产品保质期的1/3或1/4的产品。由于临近保质期,其用途主要限于促销、消费者活动或到期后报损,因此公司对报告期末的紧急处理品库存,视同可变现净值为0,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非紧急处理品的跌价准备根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3)根据上述方法,2022年1-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49,002.67元。

  2、存货核销的情况说明

  (1)存货到期报废核销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过保质期的存货进行报损,同时对年初已计提存货跌价部分进行核销。2022年1-9月累计报损到期存货25,655,170.39元,其中年初已计提跌价准备16,693,396.85元,差额8,961,773.54元减少2022年1-9月利润总额。

  (2)对外出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年初已部分计提减值的存货本期对外实现销售,相应转销跌价准备36,077,550.79元,增加2022年1-9月利润总额36,077,550.79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300,464.23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216,166.29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3.48%,相应减少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216,166.29元。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公司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6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因美”)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二)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三)2022年8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10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9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五)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部分已公示的263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放弃原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63人调整为262人。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不变,即1,951.76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951.76万股。

  除上述调整以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公示的激励对象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资料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6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3.8%(绝对额减少3,86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66.91%(绝对额增加10,032.35万元),主要系本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7.97%(绝对额减少1,767.06万元),主要系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9.24%(绝对额增加5,716.61万元),主要系本期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8.82%(绝对额减少2,997.89万元),主要系本期预付特许权使用费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9.24%(绝对额减少4,527.06万元),主要系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7)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3.14%(绝对额减少4,110.03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归还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8)库存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9.73%(绝对额增加3,999.29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回购股份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5.78%(绝对额增加75,914.62万元),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9.66%(绝对额增加78,222.96万元),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9.20%(绝对额减少957.14万元),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7.6%(绝对额减少2,935.80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1.29%(绝对额减少1,163.48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产生收益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9.56%(绝对额减少2,753.11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5.10%(绝对额减少1,040.76万元),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减少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6.26%(绝对额减少166.31万元),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实现的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7.07%(绝对额增加87,927.59万元),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0.47%(绝对额增加85,446.78万元),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5.07%(绝对额增加59,010.15万元),主要系本期采购付现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31.36%(绝对额增加21,244.74万元),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同比的增加额大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同比的增加额所致。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7.56%(绝对额减少3,766.53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定期存单到期收回利息所致。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27,067.31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定期存单到期收回所致。

  (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9.39%(绝对额减少30,846.33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定期存单到期收回本息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37.25%(绝对额减少32,900.35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定期存单到期收回本息所致。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9.25%(绝对额减少47,574.78万元),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8.57%(绝对额减少51,566.78万元),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7.99%(绝对额减少64,621.29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票据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1.41%(绝对额减少51,543.52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票据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41.51%(绝对额减少11,534.81万元),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的增加额小于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额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5,758,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021年9月13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全资子公司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对外投资的议案》。2021年9月28日,股权交割完成变更登记。自此,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全安圣”)由贝因美全资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48%,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在广西全安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因其工程建设需要,公司为其垫付工程款及备用金351.3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广西全安圣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60.79万元。2022年9月28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导致部分债权被动构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年化利率5%及广西全安圣实际占用资金金额和天数计算财务资助利息,每个会计年度结算一次。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银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银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5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领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其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社会调查;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社会调查;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劳务服务;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动漫游戏开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游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2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2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谢宏、鲍晨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基本薪酬标准及年度经营奖励发放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的激励高级管理人员达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与利润目标,会议审议通过了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的经营考核目标及经营奖励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谢宏、鲍晨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58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强赤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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