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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凯撒(中国)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香港”)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号)核准,公司向28名投资者发行142,920,634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0,399,994.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483,018.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74,916,975.4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245,969.63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870,671,005.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2C00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止目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部分)的实施主体。为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凯撒香港新增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新增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四、后续安排

  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中国)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号)核准,公司向28名投资者发行142,920,634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0,399,994.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483,018.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74,916,975.4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245,969.63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870,671,005.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2C00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2,5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以实施“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进度,在借款额度内一次或分期向凯撒香港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3年。凯撒香港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公司或到期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凯撒(中国)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3月19日

  注册资本:1,025,600美元

  法定代表人:郑雅珊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官塘鸿图道9号建业中心901室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00%

  经营范围:游戏代理、发行及推广。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本次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凯撒香港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管理。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 审议 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53.29%,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支付游戏制作费等支出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66.25%,系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36.71%,主要系本期收回股权转让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46.92%,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留抵退税所致

  5、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48.05%,主要系本期增加存量产品渠道支出未清偿所致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70.28%,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末的增值税等相关税费所致

  7、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5.02%,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8、库存股较上年末增加132.20%,系回购股份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9.21%,主要系持续加大存量游戏在渠道方面的投入及处置部分项目所导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7.30%, 主要系广告及制作费用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7.14%,主要系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少

  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3.66%,主要系本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45.99%,系本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38.04%,系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5,565.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38%,主要系本期业务收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30,953.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81%,主要系理财产品投资及游戏定制、版权支出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净流出1,244.36万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47,563.35万元,主要系上年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雅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丽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郑雅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丽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2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雅珊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凯撒(中国)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部分)的实施主体。为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由凯撒香港新增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同意使用2,5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以实施“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0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同意使用2,5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撒香港提供借款以实施“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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