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6.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34%,主要系公司持股的三人行、寒武纪、商汤等金融资产因股价波动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8亿元所致。此外,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2%,在市场环境紧张的情况下,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及销售回款保持良好态势。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42.76%,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减少以及支付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合同资产较期初增长55.31%,主要系未到期的质保金及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71.43%,主要系期末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期初下降31.56%,主要系本期减持三人行、寒武纪及商汤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103.31%,主要系安信工新芜校区及科大讯飞人工智能产业园区投入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32.01%,主要系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7、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41.10%,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81.45%,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年终奖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60.82%,主要系本期缴纳年初应交税费所致;

  10、长期借款较期初增长170.68%,主要系本年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库存股较期初增长71.39%,主要系本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票所致;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40.49%,主要系本期确认分期收款业务未实现融资收益增加所致;

  1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1.31%,主要系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28.47%,主要系本期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38.44%,主要系本期三人行、寒武纪、商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83.44%,主要系本期经营性回款增加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减少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145.85%,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18、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5.88%,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取得的收益增加所致;

  1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1.61%,主要系本期确认的补助减少所致;

  2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75.58%,主要系本期利润变动及子公司税收优惠所致;

  2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6.6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0.72%,主要系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增加所致;

  2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185.66%,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

  2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0.87%,主要系本期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6.66%,主要系本期处置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26、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上期收到处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27、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20.84%,主要系本期对外支付的投资款增加所致;

  2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5.36%,主要系本期取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8.46%,主要系上期收到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所致;

  3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9.79%,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所致;

  3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0.24%,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3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7.57%,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现金股利减少所致;

  3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7643.74%,主要系本期支付股票回购款项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7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6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2年7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153,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4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04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7.09512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尚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4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与“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其中刘昕先生、江涛先生、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以“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满足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条件(包括业绩条件、绩效考核条件等),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49万份,行权价格为52.85元/股。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4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年 10 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其中刘巍先生以“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考核结果,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要求,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4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49万份,行权价格为52.85元/股。

  2、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2021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6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1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共计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168.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2.95元/股,期权代码:037183,期权简称:讯飞JLC5。2021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7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49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董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3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1月4日,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2年11月3日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满足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条件(包括业绩条件、绩效考核条件等),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得行权的情形。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323,752,7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13日执行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2.95元/份调整为52.85元/份。上述调整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鉴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关于敏感期的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日期同步更新为: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考核结果,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如下:

  1、行权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22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止,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3、行权价格:52.85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49万份。本次激励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数量:

  

  具体名单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6、可行权日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敏感期新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本次行权资金及应缴税款由被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股权激励期权行权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公告日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九、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已在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权激励费用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50.49万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50.49万股,股东权益将增加2,668.40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50.49万股,资本公积增加2,617.91万元,由于本次行权规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0.0217%),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很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审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激励对象在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十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考核结果,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要求,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十三、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可行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办理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第一期等待期将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的人数、数量及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