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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2-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组建以来,事务所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优质高效的宗旨,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福建、湖南、陕西、贵州、甘肃和宁夏等地设立了二十余家分支机构,建立了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怀下,2004年以来连续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山东省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先后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卫健委、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湖南、宁夏和山东等中央部委及各省、市政府备选库,以及中石化、国家电网、中石油、中铁集团、绿地集团、保利集团、中航油、中车集团和中煤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备选库,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和破产管理人名录,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转制后的事务所已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不仅能够为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各类审计服务,还可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和外商企业境内投资提供全球一体化经济鉴证类服务。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2021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822.6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957.7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54.69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涉及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万元。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3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2021年度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544.0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力,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九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七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十二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15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尤尼泰振青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尤尼泰振青相关信息的核查,我们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尤尼泰振青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2-67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均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本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清远新城支行”或“债权人”)于北京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通信”)向工行清远新城支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9%,被担保人长实通信的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2年4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长埔社区附城大道78号盈链金科金融信息服务中心5号楼1-3层,法定代表人:罗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网络优化工程业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网络维护,通信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铁塔维护服务,网络托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智能化办公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通信设备的销售、租赁,通信制冷设备相关服务,通信工程设计;通信物业相关服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劳务派遣(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承包境外工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二)长实通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或有事项、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三)资信状况

  经查询,长实通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工行清远新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金额为20,000万元,主要条款包括: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3)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4)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原因:长实通信从事的通信网络维护服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了保障长实通信业务拓展、收入增长、业绩提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将提供本次连带责任保证。

  2、长实通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2020年、2021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为150,851.70万元、144,338.00万元,有能力偿还债务,本次担保无重大风险,不涉及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43%,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0,811.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2-68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通过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当日下午13:00至15:00。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已于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传真、信函方式,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共两天;

  3、登记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0335-3280602

  传真号码:0335-3023349

  电子邮箱:zhanghaiying@zjbctech.com

  邮    编:066000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其受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见本通知下列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9”,投票简称为“中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需逐项表决的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

  2、对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提案在下列“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项划“√”,每项提案限划一次):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2-69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工作需要,公司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地址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办公及投资者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

  秦皇岛市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7层。

  变更后办公及投资者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

  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

  上述变更后的办公及投资者联系地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2-65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8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减持完毕,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至此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仅有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3)。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被撤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8日10时至2022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刘英魁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36,604,781股分两单进行公开拍卖。之后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其中:刘英魁持有的公司33,092,568股首发后限售股因无人出价流拍;其持有的公司3,512,213股无限售流通股竞拍成功,竞买人陶世青以人民币6,140,512.71元的成交价格竞得上述股票。2022年8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撤销拍卖通知》,对上述两单拍卖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20日、2022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4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5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被撤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5)。

  3、重大仲裁事项

  2018年重组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与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予以受理。2022年1月12日,公司向仲裁庭递交了《仲裁反请求申请书》,请求解除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相关协议,并返还已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利息以及因案涉协议解除产生的损失。本仲裁事项已于2022年2月19日开庭审理,尚未裁决。此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3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8日、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24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2)、《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0、2021-64、2021-91、2021-104、2022-06、2022-59、2022-60)和《关于与仲裁事项相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此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仲裁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2-63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本人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年10月28日上午,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鹰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与会董事以7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与会董事以7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与会董事以7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与会董事以7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2-64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本人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宏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监事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与会监事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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