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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适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和管理相关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券商、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谨慎考察,选定受托方及具体理财产品品种,合理布局资产。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一)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已严格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交易的操作原则、决策权限、实施和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和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发行主体及优质的发行产品,审慎评估每笔投资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 投资产品前,公司将对投资风险进行事前评估,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配置投资产品的品种和期限,通过适当地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降低投资风险。投资产品后,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提供咨询服务或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关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业绩,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相关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6,4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8,1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26000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23,571.5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此外,截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累计尚未收回的七天通知存款资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项募投项目“营运管理中心扩建”、终止募投项目“VIVIENNE TAM品牌营销渠道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约11,183.39万元转出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2022年7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2022年7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2022年7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绍华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为本报告期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下面为年初至报告期末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四) 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品牌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2、主要品牌的盈利情况

  

  3、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4、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注:1、线上销售主要包括天猫、京东、唯品会、直播带货、微信商城、抖音等销售渠道。

  2、以上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2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59,64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0.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7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113.3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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