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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2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的有董事廖文军先生、王鑫先生;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堂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01)于2022年10月2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蓝黛机械”)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8日签署了《蓝黛科技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合同》。该项目名称为“蓝黛科技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制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3亿元,其中项目一期投资6亿元,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目投资合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于2022年10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货币人民币13,900 万元对马鞍山蓝黛机械进行增资。马鞍山蓝黛机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马鞍山蓝黛机械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4,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马鞍山蓝黛机械100%股权。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机械”)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蓝黛机械增资人民币18,000万元。蓝黛机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蓝黛机械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蓝黛机械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于2022年10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以自有资金货币人民币2,900万元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宇光电”)进行增资。宣宇光电为子公司台冠科技之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宣宇光电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宣宇光电的股权结构,台冠科技仍持有宣宇光电100%股权,宣宇光电仍为台冠科技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于2022年10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于2022年10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11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6)于2022年10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4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以自有资金货币人民币2,900万元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宇光电”)进行增资。宣宇光电为子公司台冠科技全资子公司,本资增资完成后,宣宇光电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宣宇光电的股权结构,台冠科技仍持有宣宇光电100%股权,宣宇光电仍为台冠科技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俊翰

  住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剑山路269号(2号厂房)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20MA7GM2PX9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玻璃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台冠科技持有宣宇光电100%的股权,宣宇光电为台冠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宣宇光电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台冠科技仍持有其100%股权,其仍为台冠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台冠科技100%股权,台冠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冠科技持有宣宇光电100%股权,宣宇光电为台冠科技全资子公司。宣宇光电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财务情况:宣宇光电为2022年02月新设立企业,目前尚处于筹建阶段。截至2022年09月30日,宣宇光电的总资产为2,087.07万元,净资产为75.19万元,负债总额为2,011.87万元;2022年01-09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29.18万元,净利润为-24.8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本次增资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进一步扩大公司触控显示业务规模,经2022年01月24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冠科技在重庆市璧山区投资设立了下属全资子公司宣宇光电,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22年02月14日,注册资本货币人民币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四、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冠科技以自有资金对其下属子公司宣宇光电增资,旨在满足宣宇光电推进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发展其业务,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宣宇光电仍为台冠科技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未来开展业务时,可能仍受行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行业发展变化趋势,积极拓展业务;通过日益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相应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合同签署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推进子公司项目顺利投资建设运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蓝黛机械”)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马鞍山经开区”)于2022年10月28日签署了《蓝黛科技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或“本合同”)。合作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拟在马鞍山经开区投资建设“蓝黛科技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共识。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项目名称为“蓝黛科技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制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3亿元,其中项目一期投资6亿元,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合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项目投资合同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合同对方为马鞍山经开区,其性质为地方政府机构,住所地为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南路2号。

  马鞍山经开区与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具体负责实施。

  三、项目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俊翰

  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路636号大仓精工3#厂房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8PJCER0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马鞍山蓝黛机械100%的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马鞍山蓝黛机械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马鞍山蓝黛机械为2022年10月08日新设立企业,目前尚未从事经营活动,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项目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项目投资合同各方

  甲方: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丙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蓝黛科技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制造项目(具体名称以项目备案批文为准)

  (2)项目内容: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制造。

  (3)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2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其中项目一期投资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项目一期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投资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外资以注册之日同期等值外币投入)。

  (4)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期限:项目一期拟租赁约2万平方米厂房,建设年产240万件/套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基地,其中第一阶段租赁约1万平方米厂房,建设年产120万件/套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线,第二阶段租赁剩余约1万平方米厂房。项目一期第一阶段自取得项目厂房、并获取相关开工手续、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1个月内项目开工,4个月内完成厂房装修工程竣工,10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12个月内完成项目投产;第二阶段预计于2023年下半年实施。项目二期拟预留约100亩工业用地,届时各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协商。

  (5)项目经济效益:预计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4.8亿元,年财政贡献1,800万元以上。

  (6)项目公司:乙方作为丙方在甲方辖区内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项目一期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项目一期第一阶段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生产运营和产品销售等,乙方及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将乙方注册资本提高至14,000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3年内将乙方该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丙方有义务督促乙方履行有关义务,并有义务督促乙方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生产运营、产品销售及其他一切与项目有关的事项;丙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协议各方签订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其他协议(包括但不限补充协议、备忘录等,下同)项下的属于乙方的义务承担《公司法》所约定的相关股东责任。乙方承诺无条件履行本合同及有关的所有其他协议项下所有乙方义务。

  (7) 项目选址:项目一期拟租赁位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园区)马鞍山大仓精工科技有限公司3#厂房。

  3、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协助办理工商注册或增资、项目立项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及时帮助乙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达产。

  (2) 协助乙方办理道路、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临时和正式使用报装及接入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国家、安徽省、马鞍山市相关科技、财政、人才等方面优惠政策,争取各类资金补贴;协助乙方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相关工作。

  (4)甲方同意对乙方实施及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减免。

  (5)为支持项目早日建成投产,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相关支持政策。

  4、乙方及丙方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受本合同项下国家、安徽省、马鞍山市以及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依法享受本合同项下国家、安徽省、马鞍山市以及甲方有关的扶持政策,但同一事项扶持政策涉及甲方负担部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2)乙方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和项目进度要求,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竣工验收和投产达产。

  (3)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满足立项、能耗、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及国家其他一切项目建设、运行应当遵守的规范性要求或标准,并按国家规定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环保设施“三同时”(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 丙方承诺其投入到乙方的注册资本金以及政府给予乙方的相关扶持资金,全部用于乙方的建设及后期的日常运营,不得将注册资本金及相关扶持资金抽逃、转移、挪用等非正常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和丙方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一期实际控制人,也不得减少乙方注册资本。

  (5)在约定期限内,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转让或变相转移、转让,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处分乙方的股权、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丙方如变更乙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应在变更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6)乙方按照项目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租赁使用厂房,租赁事宜以乙方与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享受甲方房租补贴政策的厂房等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

  (7)乙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各项义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5、 违约责任

  (1)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由违约方承担其行为给无违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违约方违约后,未违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无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未经协议各方书面同意,违约方擅自改变项目性质,未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若项目一期未按本合同约定执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程度,采取按比例部分取消或全部取消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解除合同等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如乙方发生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行,终止时甲方未兑现的政策不再兑现,同时有权追缴已兑现的政策补贴。

  (6)若乙方及丙方未按约定时间缴纳乙方注册资本,或者违反约定变更股东,或者违反约定将乙方迁出甲方区域,或者违反约定减少乙方注册资本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及相关协议。

  (7)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各方可协商修订或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各自责任。

  6、保密责任

  协议各方均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其他方透露和公开,任何一方不能用于其它商业用途。但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7、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8、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并经丙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协议各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的权利和义务后终止。

  五、投资项目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旨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制造的生产能力,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下游客户订单需求,更好地为公司华东区域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完善的服务,加速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传动业务领域的布局,有利于扩大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本次合作的具体安排尚待各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本项目投资合同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顺利,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有益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其他无法预知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修改、取消的风险;本项目投资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分期、项目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其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本次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完成,因此可能存在项目后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违约风险;若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研发及团队构建、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从而产生无法达到投资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本项目投资合同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实际影响以具体投资方案投产实际情况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投资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合同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及子公司与马鞍山经开区签署的项目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3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蓝黛机械”)和全资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机械”)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情况为: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货币人民币13,900 万元对马鞍山蓝黛机械进行增资。马鞍山蓝黛机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马鞍山蓝黛机械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4,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马鞍山蓝黛机械100%股权。

  2、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蓝黛机械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蓝黛机械增资人民币18,000万元。蓝黛机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蓝黛机械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蓝黛机械100%股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俊翰

  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路636号大仓精工3#厂房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8PJCER0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马鞍山蓝黛机械100%的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马鞍山蓝黛机械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马鞍山蓝黛机械为2022年10月08日新设立企业,目前尚未从事经营活动,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俊翰

  住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B4号厂房

  成立日期:2019 年12月0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MA60N4CA2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蓝黛机械100%的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蓝黛机械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蓝黛机械的总资产为62,241.69万元,净资产为14,177.82万元,负债总额为48,063.8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54,694.19万元,利润总额为403.69万元,净利润为750.6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2年09月30日,蓝黛机械的总资产为91,031.96万元,净资产为15,619.91万元,负债总额为75,412.05万元;2022年01-09月营业收入为45,407.16万元,利润总额为1,063.26万元,净利润为1,253.5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本次增资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经2022年09月27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为推进“蓝黛科技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制造项目”落地建设运营,公司在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22年10月08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货币人民币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四、增资方式、资金来源及会计处理

  1、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货币人民币13,900万元对子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进行增资,本资增资完成后,马鞍山蓝黛机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000万元,马鞍山蓝黛机械的股权结构维持不变,公司仍持有马鞍山蓝黛机械100%的股权,马鞍山蓝黛机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公司对子公司蓝黛机械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对子公司蓝黛机械享有的18,000万元债权。本次增资将增加蓝黛机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0万元,增加其资本公积15,000万元。本资增资完成后,蓝黛机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000万元,蓝黛机械的股权结构维持不变,公司仍持有蓝黛机械100%的股权,蓝黛机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可以增厚蓝黛机械净资产18,000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旨在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以及优化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加速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传动业务领域的布局,保障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后,全资子公司在未来开展业务时,可能将面临市场竞争环境、人才储备、经营管理、技术更新及产品升级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变化趋势,紧跟市场变化节奏,积极拓展业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相应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5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在境外业务逐步扩大,进口采购、出口销售业务日益频繁,受国际政治关系及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较为波动,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外汇套期保值涉及币种、业务品种及规模、业务期间、投入资金

  1、外汇套期保值涉及币种、业务品种及规模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为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交易对手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交易金额以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为基础,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仅限于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币种。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入资金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到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 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机制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而造成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但仍存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销售或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决策该业务的具体实施和履约。

  2、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7、公司内部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8、公司证券法务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6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拟定于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58。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0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业经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9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地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02760;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联系人:卞卫芹、张英

  2、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11月15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3、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765

  (二)投票简称:蓝黛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2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提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提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以及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兰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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