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2-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5日

  2.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7,005,254,679股,除已回购股份20,774,918股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984,479,761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93,754,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633%(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四位,下同),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947%;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57,102,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40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99%;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651,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3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8%。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32人,代表股份数364,486,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3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8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3,093,312,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39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0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8%;反对39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8%;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敏、王凤。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2-113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定金损失风险

  2017年12月28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收购股权<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将《框架协议》约定的定金金额由1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70亿元人民币,同时,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胜世纪”)将其合计持有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33.41%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至中国保监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且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终止之日。根据《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如因北京千禧世豪或北京中胜世纪的原因导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北京千禧世豪以及北京中胜世纪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约定的定金双倍返还给公司;如因公司原因导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定金将不予退还;如因不可归咎于各方的原因致使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定金将退还给公司。因此,在公司与北京千禧世豪、北京中胜世纪达成有关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前,除公司、北京千禧世豪、北京中胜世纪一致同意解除或终止《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外,如公司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导致本次交易未能达成,则公司将面临损失定金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依据协议及双方协商的时间及交易进程支付了定金70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

  2.交易事项不确定性风险

  (1)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具体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并履行交易对方内部决策/审批流程以及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本次交易需符合法律法规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且须通过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鉴于本次重组方案重大,涉及事项较多,公司与交易对方虽已达成初步交易方案,但仍处于与相关监管部门就方案所涉及重大事项进行汇报、沟通、咨询和细化的阶段,尚未形成最终方案,未进入实质性审批程序。最终方案能否获得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公司业务转型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调整。

  4.监管部门审批风险

  (1)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需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获批,公司还将依据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调整公司相关金融类资产的股权结构。

  (3)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鉴于华夏人寿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中国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对华夏人寿实施接管。

  (4)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依法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延长华夏人寿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5)2022年7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华夏人寿行政许可信息,核准华夏人寿总经理、总精算师、副总经理、部分董事、监事等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修改章程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7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收购股权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签订《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合计持有的华夏人寿21%—25%的股权。本次标的股权交易定价不超过310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以交易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审计、评估/估值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估值后出具的标的股权在评估/估值基准日资产评估/估值报告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收购股权<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签订《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已依据《框架协议》和《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和双方协商的时间及交易进程支付了定金70亿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估值机构就此次股权购买事项开展调查、法律、审计、评估/估值等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虽已达成初步交易方案,但仍尚未形成最终方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进展情况

  公司在筹划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公告。

  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鉴于华夏人寿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中国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对华夏人寿实施接管。2020年7月18日,公司对华夏人寿被接管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实施接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2)。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依法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延长华夏人寿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2021年7月17日,公司对华夏人寿被延期接管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依法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7)。2022年7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华夏人寿行政许可信息,核准华夏人寿总经理、总精算师、副总经理、部分董事、监事等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修改章程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每月披露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30日、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69、2022-89、2022-95)。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相关事项仍处于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沟通、咨询和细化的阶段,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定金损失风险

  根据《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如因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的原因导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约定的定金双倍返还给公司;如因公司原因导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定金将不予退还;如因不可归咎于各方的原因致使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定金将退还给公司。因此,在公司与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达成有关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前,除公司、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一致同意解除或终止《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外,如公司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导致本次交易未能达成,则公司将面临损失定金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依据协议及双方协商的时间及交易进程支付了定金70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

  (二)交易事项不确定性风险

  1.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具体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并履行交易对方内部决策/审批流程以及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本次交易需符合法律法规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且须通过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鉴于本次重组方案重大,涉及事项较多,公司与交易对方虽已达成初步交易方案,但仍处于与相关监管部门就方案所涉及重大事项进行汇报、沟通、咨询和细化的阶段,尚未形成最终方案,未进入实质性审批程序。最终方案能否获得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三)公司业务转型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调整。

  (四)监管部门审批风险

  1.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需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获批,公司还将依据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调整公司相关金融类资产的股权结构。

  3.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鉴于华夏人寿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中国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对华夏人寿实施接管。

  4.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依法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延长华夏人寿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5.2022年7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华夏人寿行政许可信息,核准华夏人寿总经理、总精算师、副总经理、部分董事及监事的任职资格和修改章程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每个月将披露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如果公司最终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资产购买方案,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