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1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63,619,07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0%,最高成交价为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元/股,成交总金额300,191,691.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关于2018年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项
1、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8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程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9月5日起至9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18年9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9月25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4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45名激励对象授予1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31人,其中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823人,共计授予69,743,500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为630人,共计授予100,281,994股限制性股票。
(6)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1,912,800份,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45,93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7月22日为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与授予日,向461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500万份股票期权和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9年9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88人,其中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388人,共计授予9,004,500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为282人,共计授予24,364,400股限制性股票。
(9)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3,890,220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5,743,2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6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69,000股,回购价格为3.1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8,809,010份股票期权,以1.66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17,736,8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预留授予的1,628,500份股票期权,以3.12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1,961,3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58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13,858,230份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4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18,564,002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28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授予1,707,250份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23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授予5,442,4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时,因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1元/股调整为3.11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23元/股调整为6.03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66元/股调整为1.46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12元/股调整为2.9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1,181,625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16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6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22,350股,回购价格为2.9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55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13,265,810份股票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44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16,790,571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预留授予的25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489,160份股票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20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127,4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因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待改进)和D(不及格),注销股票期权2,274,105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426,211股,回购价格为1.46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868,050股,回购价格为2.9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待改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4,442,175份与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525,425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8,890,377股,回购价格为1.46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5,135,025股,回购价格为2.92元/股。
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李东方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李东方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3)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月9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1年1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月18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1名激励对象授予3,545.46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0名激励对象授予1,522.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6)2021年2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40人,其中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440人,共计授予35,076,600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为420人,共计授予14,255,339股限制性股票。
(7)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因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4,305,000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691,000股,回购价格为6.3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同意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0,819,080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428,365股,回购价格为6.39元/股。
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三)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
(1)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
(1)2022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启动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金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金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13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商誉等,对2022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4,642.78万元,占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4.55%。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GDR发行相关英文版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伦敦证券交易所(London Stock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为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并满足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报的相关要求,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大华审计、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审计,并均相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英文版审计报告,英文版审计报告与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7168号)、《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6134号)及《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3927号)内容一致,将作为上市申报文件向伦敦证券交易所提交。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余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且一并辞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蔡元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前述情况及公司相关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13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学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共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缓解了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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