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2-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可非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41号)。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行业的发展属性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调整后委员由尹可非、朱梅柱、王川、蔡元庆、王恺组成,其中尹可非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2-3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尹可非董事长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52,545,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58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52,082,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6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3,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4%。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52,545,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58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52,082,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6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3,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4%。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川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席元、宋江鹏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2-4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4.9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64%。主要原因是今年为共同应对新冠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物业减免物业租金,本期租金收入同比大幅减少。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6.82%。主要原因是公司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项目(7号线)良率和损耗率等技术指标较上年同期有一定程度改善,生产产能同比增加,助推公司本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7号线良率和损耗率等技术指标逐月改善,生产产能提升,公司经营业绩逐月向好。7号线主要产品已完成客户验证,订单量逐步增加,产品的单位制造成本逐步降低,随着7号线爬坡顺利推进,后续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关于投资建设RTS后段裁切产线的情况
2021年,公司经审慎论证,增加投资建设1条RTS后段裁切产线,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签合同金额为2,556万元,实际支付2,202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目前项目已完成所有设备的搬入和安装调试,并顺利完成试产具备量产能力,正在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客户端的需求情况有序推进后续生产运营。
(三)合营公司深圳协利资产处置情况
深圳协利汽车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协利”)是公司1981年与香港协利维修公司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12万元,本公司持有50%股权。该公司经营期限至2008年终止,并于2014年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主要资产为房产。2020年3月,深圳协利工商已注销,但其名下尚有三处房产如何处置双方股东需进一步协商后解决。
公司于2021年07月26日向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9日核准深圳协利汽车企业有限公司注销的行为,于2021年11月21日法院给出判决,撤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协利汽车企业有限公司注销的行为;2021年12月3日和12月6日,香港协利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2022年4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二审开庭通知,本案已于2022年4月27日二审开庭审理。2022年6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是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8行初1883号行政判决;二是发回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22年7月22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传票,定于2022年8月25日开庭审理。受新冠疫情影响,庭审延期至2022年9月29日举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四)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于2022年7月和8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粤0310民初3507号、4013号、4336号《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被告知该院已受理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航基金”)诉盛波光电①解散纠纷一案、 ②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③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通知本公司作为本案当事人参加诉讼、盛波光电作为本案被告应诉。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20号、2022-25号公告。
上述三项案件中,解散纠纷一案已于2022年7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与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已于2022年09月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尹可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静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尹可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静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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