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5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7,243.67万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122.07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49,920.48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8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203.50万元。上述情况已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体现。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是: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本次共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122.0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期末已完工房地产项目结存的开发产品,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应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期末未完工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及拟开发产品,以估计售价减去至计划完工后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应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区分为已预售及未售部分,已预售部分按照实际签约金额确认估计售价,未售部分结合近期销售均价、类似开发物业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并结合项目自身定位、品质及销售计划等综合确定。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基于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虽然2022年各地陆续出台稳定地产市场政策,但购房者意愿并不强烈,加之疫情影响,成交规模及成交价格持续下降。综上,公司在此环境下,根据市场发展持续下行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9,920.48万元。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有迹象表明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期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参考目前市场价格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预计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203.5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的余额更能反映其公允的状况。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资产减值损失177,243.67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177,243.67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归母净利润142,143.34万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6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持股计划主要受宏观环境、房地产调控、监管政策变化、二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实施规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7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7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三期持股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三期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选任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三期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目前尚未开设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根据三期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指标均考虑了永续债的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合资合作协议约定向联营、合营企业提供股东借款支持其投资开发而收取的资金利息收入14,624.20万元,向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收取调用富余资金产生的资金利息收入4,532.26万元,该利息收入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属于房地产行业合资合作开发的惯用模式,其发生具有经常性和持续性,故不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一稳二降三提升”经营发展策略,以推动公司生产经营良性循环为主线,统筹生产经营与风险防控,努力推进“保交楼、保生产、保稳定、促转型升级”工作,稳定公司经营大盘,全力推进公司逐步实现良性循环。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抢抓生产经营保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把“保交楼”作为经营原则,通过差异化铺排复工方案,建立复工复产监控机制,实行专款专用全力保交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所投资公司1已完成交付179个批次,住宅交楼约4.8万户,交付面积约930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554.07亿元,另代建项目实现销售金额46.31亿元,实现销售回款约676.86亿元。公司多措并举盘活项目现金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项目交付。
1“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为依照地产行业惯例使用的全口径概念,统计范围包括公司自身、全资子公司、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合资公司及非并表的参股合资公司。
2、持续压降负债保安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274.91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1.81%;资产负债率为79.48%,较上年末提升0.41个百分点;经营性现金流净额69.39亿元,持续为正。为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公司持续压降有息负债规模,由上年末的806.10亿元降至本报告期末的659.99亿元,压降有息负债规模超146亿元,有助于公司流动性的安全。
3、存量债务管理尽责任
截至报告期末,针对年内到期的公开债券类融资,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已经完成公司债券“19金科03”、“20金科03”,超短期融资券“21金科地产SCP003”、“21金科地产SCP004”,中期票据“20金科地产MTN001”、“20金科地产MTN002”,应收账款ABS“金科优01”和供应链ABS“金联04优”展期工作,积极履行偿债主体责任。针对报告期内到期的金融机构存量融资,公司根据央行、银保监会的监管精神,与各合作金融机构协商调整存量融资的还款节奏和期限,尽可能减少净偿还额度,保留现金流支持项目良性循环。
4、争取政策支持谋发展
为促进项目良性发展,公司认真研究政策,各区域公司积极申请各类纾困政策及专项贷款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区域公司已累计获批国家及地方政府专项借款资金额度约12亿元,其中近6亿元可用资金已拨付至项目公司,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层面的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
5、核心团队增持树信心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日,上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3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合计增持金额为600.61万元,已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忠太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忠太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5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选任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1日及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由公司董事会选任资产管理机构作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持有。
为了推动落实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多方比较及多次沟通协商,决定选任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作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由公司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陕国投签订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并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由陕国投作为本单一资产信托的管理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周达先生、王洪飞先生、杨程钧先生、陈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刘静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此前对员工持股计划,我已投了反对票,现在这个计划通过后对管理人的选择,我不发表意见,所以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7,014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刘静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公司自身经营困难,不宜再对外提供担保;2、对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我缺乏了解亦无法判断。”
公司说明: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公司拟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及资金需求,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按照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提供担保。同时,本次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系存量融资期限调整需要,不会新增参股公司对外负债。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1月14日(周一)下午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8日(周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6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公司与供应商和合作方等在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中,且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及疫情影响,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本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如公司能妥善解决,存在和解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收到相关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执行文书涉及正在执行的案件金额合计为45.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2%。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2年8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84.55亿元(上述诉讼、仲裁的案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其中,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7.71亿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诉的案件涉及金额76.8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或疫情影响,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表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5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周一)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0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5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
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7,014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等事项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1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邯郸梁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丛台路与百家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燕澜风华项目售楼处
法定代表人:秦家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21%的权益,河南中梁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权益,邯郸市安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9%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8,665.13万元,负债总额为102,998.45万元,净资产为-4,333.3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150.92万元,净利润-3,150.92万元。
截至2022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3,551.31万元,负债总额为108,666.66万元,净资产为-5,115.35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82.04万元,净利润-782.04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茂名市茂南区金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3日
注册地址:茂名市茂南开发区站南路398号大院5号202房(住所信息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许建林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佛山市高明区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6,598.12万元,负债总额为71,753.04万元,净资产为54,845.0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6.63万元,利润总额-305.05万元,净利润-229.0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1,221.55万元,负债总额为77,510.71万元,净资产为53,710.84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05.32万元,利润总额-1,512.30万元,净利润-1,134.23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宿迁市通金弘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04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锦华名园一区商铺17B-20B
法定代表人:王玲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0%的权益,盐城通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权益,徐州弘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11,174.07万元,负债总额为212,776.67万元,净资产为-1602.6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329.57万元,净利润-997.18万元。
截至2022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39,180.67万元,负债总额为236,318.81万元,净资产为2,861.86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14.04万元,净利润-535.53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等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将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并且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风险,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9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57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8.78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60.3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68%,占总资产的17.7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6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
导致被动减持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并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和黄红云先生通知,获悉黄红云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2022年10月27日被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数量为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且黄红云先生质押在国信证券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且金科控股及黄红云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源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及该等股份权益分派。
2、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
鉴于黄红云先生在国信证券开展的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违约风险,国信证券证券对黄红云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强制平仓,从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3、 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先生、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 本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五、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先生、广东弘敏、红星家具所持股份冻结情况如下: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为股东的被动减持行为,目前黄红云先生正积极与国信证券沟通,争取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黄红云先生所持股票本次部分被强制平仓和金科控股及黄红云先生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金科控股及黄红云先生目前正在积极解决上述股份冻结事项。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及冻结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被动减持的交易记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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