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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浩、叶静、尹湘艳、陈静、刘类骥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止2022年10月19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人员出具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数量情况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2、2022年7月22日公司完成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4,713,279股。

  3、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尹湘艳女士于2022年8月29日申请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尹湘艳女士终止此次减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已按照规定对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黄浩、叶静、陈静、刘类骥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2、尹湘艳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计划终止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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