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22-临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丰先生召集并主持的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特此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与《公司章程》一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22-临059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三、《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四、《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五、 《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内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承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磊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曾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承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承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磊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22-临057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长曾少雄先生召集并主持的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009.26万元,营业利润796.49万元,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439.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与《公司章程》一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与《公司章程》一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1号34栋5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22-临060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1号34栋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22年10月29日;议案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进行登记。
4、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9:30至下午4:00。
5、 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1号34栋2楼。
6、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1号34栋2楼。
2、 邮编:330038。
3、 联系电话:0791-87705106。
4、 联系人:唐岩琪。
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 会议预计半天。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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