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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54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2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期已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本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费用为80万元。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2-056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资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信息或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开物信息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矿拉拉绿色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协议,并全权办理相关登记备案事项。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新的区域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工绿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绿氢或子公司”)拟与锋源新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源新创”)、赛一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一投资”)合资成立洛阳市新工锋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工锋源” 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新工锋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新工绿氢认缴出资600万元,占股60%;锋源新创认缴出资300万元,占股30%;赛一投资认缴出资100万元,占股10%。

  本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协议,并全权办理相关登记备案事项。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信息”)参股50%设立了参股公司——四川开物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启源”)。为顺利推进业务经营,开物启源下属全资子公司——峨眉山开物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开物”)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开物启源、开物信息全体股东拟按持股比例为峨眉山开物融资租赁发生的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开物信息间接持有峨眉山开物50%股份,为峨眉山开物融资租赁发生金额按5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50万元。同时,鉴于四川金顶间接持有峨眉山开物20%股份,当开物信息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时,四川金顶拟为上述融资租赁发生金额按2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2-057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2年11月15日,在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2-058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5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峨眉山开物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开物”),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下属参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信息”)拟为峨眉山开物融资租赁发生金额按5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50万元;四川金顶拟为上述融资租赁发生金额按2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零。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16%,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物信息参股50%设立了参股公司四川开物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启源”)。为顺利推进业务经营,开物启源下属全资子公司峨眉山开物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开物启源、开物信息全体股东拟按持股比例为峨眉山开物融资租赁发生的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开物信息间接持有峨眉山开物50%股份,为峨眉山开物融资租赁发生金额按5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50万元。同时,鉴于四川金顶间接持有峨眉山开物20%股份,当开物信息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时,四川金顶拟为上述融资租赁发生金额按2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0万元。

  (二)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峨眉山开物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BW8YT66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6日

  营业期限:2022年08月16日 至 长期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55号附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企业管理咨询;消防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峨眉山开物系开物启源全资子公司,开物启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物信息与广州粤通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通芯能源”)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

  开物启源主要股东情况

  

  鉴于峨眉山开物、开物启源以及粤通芯能源成立时间均不足一年,粤通芯能源股东——国电投粤通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注:粤通芯能源为国电投粤通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注:以上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峨眉山开物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承租人:峨眉山开物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人对被担保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担保金额:开物信息间接持有峨眉山开物50%股份,为峨眉山开物融资租赁发生金额按5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50万元。同时,鉴于四川金顶间接持有峨眉山开物20%股份,当开物信息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时,四川金顶为上述融资租赁发生金额按2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0万元。

  保证方式:保证人同意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债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含主合同无效情形)。如承租人不履行债务,出租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所担保债务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事先追偿承租人。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按比例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

  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开物启源、开物信息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承担同等条件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物信息间接持有峨眉山开物50%股份,公司间接持有峨眉山开物20%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物信息本次拟为峨眉山开物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峨眉山开物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且持有其股份的其他股东均拟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峨眉山开物按照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被担保对象的其他持股股东亦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业务发展,确保其推进业务的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

  2、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089.9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7,589.90万元,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16%,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70%,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5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2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书容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监事会审核意见(详见附件)。

  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2-05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2-05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保密要求,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王书容、李宇、王潇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5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的聘期已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亚太、亚太集团进行了事先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表示理解和支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拟聘请中审亚太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止2021年末,中审亚太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2021年度,中审亚太业务收入总额: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428.4万元。

  2021年度,中审亚太上市公司审计项目26家,其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房地产业,审计收费总额:3233.9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中审亚太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中审亚太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审亚太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其从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10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伟,201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2014年取得注册税务师,2014年6月-2016年1月参审国家烟草合并报表审计、参审IPO西点药业、参审湖南高桥IPO、参审东方集团;主审广州振戎集团本部及重要子公司、主审吉林厚德食品公司IPO尽职调查、武汉虹玉房地产公司尽职调查、广州晋新房地产公司(中水广场)专项审计、洛阳市烟草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2019年9月主要负责中弘股份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及其他专项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主要负责城投企业发债项目年报审计项目。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伟捷,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2019年 6 月开始至今在本所执业。2015年1月-2019年5月,参审正源股份年报审计,主审南玻A集团本部及重要子公司,2019年6月至今主要负责城投企业发债项目年报审计项目。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于200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9份;2022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费用为80万元,该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年(2017年至2021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的聘期已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集团进行了事先沟通,互相表示理解和支持。亚太集团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亚太集团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良好。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就本次董事会所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我们对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所需的从业资质和经验,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需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2、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公司本次拟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聘请审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拟聘请中审亚太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上网公告文件

  1、四川金顶独董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备文件

  1、四川金顶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文件:审计委会议决议;

  2、中审亚太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2-05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金鼎拟在洛阳市涧西区工农街道大所村,以公开竞买的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197.12亩,最终以国土部门挂牌面积为准),投资新建洛阳金鼎环保建材产业基地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32,010万元。

  2022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洛阳金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金鼎”)通知。近日,洛阳金鼎参与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竞得编号为LYTD-2022-24位于涧西区西南环高速以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定了《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完成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22-021、023、031、049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关联方洛阳金元兴投资有限公司向洛阳金鼎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补充洛阳金鼎的流动资金或其他金元兴认可的用途。截止报告期末,洛阳金鼎已收到洛阳金元兴投资有限公司借款4000万元。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22-024号公告。

  2、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采矿业”或“子公司”)与债权人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签署了《借款归还及继续担保三方合同》。截止报告期末,顺采矿业向海亮金属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9,917,964.78元,四川金顶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20-065、066、067、071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向四川峨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向乐山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余额1000万元,四川金顶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21-023、024、025、028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向成都银行乐山分行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50万元,四川金顶用其名下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21-030、031、032、037号公告。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互相提供担保。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融资明细如下:

  

  截止报告期末,四川金顶为顺采矿业上述借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589.90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记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太松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熊记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太松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记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太松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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