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10月28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为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上述议案二、议案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7)。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1-9月份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1-9月份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8)。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五至议案九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8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
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开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指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旗开电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4,000万元,上市公司累计为旗开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963.76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2.015亿元,担保余额为 304,201.6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78.74%、104.53%,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旗开电子向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及4,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上述两家银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在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2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旗开电子提供3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43089761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012号曙光大厦1010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汇隆中心总部大厦36层
法定代表人:梁立万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手机、交换设备、数字集成系统、电子专用设备、电子通讯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和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生产。
旗开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锐通信”)51%股权,梁立万先生、黄晓玲女士分别持有迅锐通信39.2%、9.8%股份,旗开电子为迅锐通信之全资子公司。旗开电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少数股东梁立万先生、黄晓玲女士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了担保函。旗开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旗开电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旗开电子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旗开电子主营业务为通信产品开发销售及贸易类业务,流动性资金需求较大。
旗开电子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经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015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015亿元,担保余额为304,201.66万元, 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78.74%、104.53%,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8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1-9月份单项
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1-9月份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余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东环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连徐站房、建工连徐铁路邳州站、新沂站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甬项目)、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分公司(南京农大项目)供应钢材等物资,为加快项目欠款收回,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以上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后经庭外调解达成和解分期归还协议,在综合考量其回款情况及偿债能力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余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东环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连徐站房、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连徐铁路邳州站及新沂站、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甬项目、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分公司-南京农大等项目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共计1,032.58万元(2021年末在账龄组合中已计提465.66万元)。影响本期净利润566.92万元。
2021-2022年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香港伟廸科技有限公司向MMAX?COMMUNICATIONS,INC.销售了Q5701和Q2805两款手机,金额为1,312万美金,款项已逾期。为加快项目欠款收回,香港伟廸科技有限公司将对以上应收款项在英国提起诉讼。在综合考量其回款情况及偿债能力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拟对应收账-MMAX?COMMUNICATIONS,INC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次的计提比例为30%,坏账准备金额为2,793.97万元人民币(2021年末在账龄组合中已计提89.70万元)。影响本期净利润2,704.27万元。
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三、本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826.55万元 、扣除2021年末在账龄组合中计提555.36万元,本期影响净利润3,271.19万元,相应影响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30.33万元。
四、本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1-9月份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1-9月份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1-9月份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单项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1-9月份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九、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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