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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舟山接收站三期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舟山接收站三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玉锁、蒋承宏、张瑾、王子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5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舟山接收站三期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建设项目名称: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三期LNG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舟山LNG三期项目”、“本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380,886万元人民币

  ● 相关风险提示:舟山LNG三期项目是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舟山”)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并综合考虑现有业务和战略发展做出的判断,针对可能受到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奥舟山运营管理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以下简称“舟山接收站”),舟山接收站为首个国家能源局核准的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大型LNG接收站,一期工程于2018年顺利投产,二期工程于2021年6月投产。

  为进一步扩大舟山接收站储转能力,更好地发挥天然气供应和应急储备作用助力清洁能源转型,新奥舟山拟投资建设舟山LNG三期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80,886万元人民币,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投入、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三期LNG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舟山LNG三期项目。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舟山接收站三期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0692086510

  注册资本:205,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5日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住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区4号楼409-2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新奥舟山90%股权,Prism Energy International Pte. Ltd.持有新奥舟山10%股权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三期LNG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

  2、投资主体: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包括4座22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罐内设施、LNG外输工艺系统,新增LNG接收能力350万吨/年

  4、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380,886万元人民币,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投入、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5、项目建设性质:扩建项目

  6、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接收站一、二期项目预留区域内,项目选址、用地等相关审批已与一、二期项目同步完成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舟山接收站在华东地区天然气迎峰度夏、冬季保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天然气需求逐步加大,舟山LNG三期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舟山接收站的处理能力,打造多元化外输通道,提升浙江省整体应急储气和调峰能力,推动华北、华东、华南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双碳”目标达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需要。

  2、可行性

  本项目从工艺设计、自动控制、设备制造、总图布置、公用工程供应、建筑结构以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计过程中,均严格执行了国家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采用部分国外先进的法规及规范,从而保证了项目安全、可靠、长周期运行。本项目投资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舟山LNG三期项目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舟山接收站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公司天然气中游储运能力,助力公司稳步提升天然气市场份额,形成更加稳定、有市场竞争力的资源池。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并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及应对策略

  舟山LNG三期项目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奥舟山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并综合考虑现有业务和战略发展做出的判断,后续可能会受到的风险及应对策略如下:

  

  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6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王子峥先生、郑洪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王子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基于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增加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9,615万元,总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为13,055万元(含最近12个月公司与同一实控人发生的预计外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金额3,44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累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需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与新智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控股”)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新智认知与新智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公司董事王子峥先生担任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叁零肆零”)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上海叁零肆零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政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与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成熟资源,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7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控股”)持有430,737,45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0%。新奥控股本次股份解除质押股数为23,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奥控股累计质押191,4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45%,占公司总股本的6.18%。

  公司控股股东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中文名称为“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奥控股、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王玉锁先生(以下统称“新奥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243,449,80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奥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319,9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26%,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股东新奥控股《关于所持新奥股份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将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舟山”)纳入合并范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将该公司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报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首次授予的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5.25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8日解锁上市流通。

  2、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2年3月18日起12个月内。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以及每月的回购进展情况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2022年8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7),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808,614股,占公司总股本2,845,853,619股的比例为0.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99元/股,最低价为16.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647,165.9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3、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奥科技、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奥控股持有的新奥舟山90%股权事项,并于2022年5月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0号);2022年8月2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新奥舟山90%股权完成过户工作;2022年8月16日,本次重组向新奥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252,808,988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8月17日收到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2,845,853,619股变更为3,098,662,607股。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奥舟山90%股权,旨在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构建清洁能源新生态,有利于形成丰富、有竞争力的资源池,拓展多样化业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7,337万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6,625万元。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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