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2-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丹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益智、周丽红,独立董事顾国达、张雷宝、许诗浩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海滨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彭杰中、财务总监张伟丽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可转债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6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7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8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1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2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3、4、5、6、8、9、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3、4、5、6、7、8、9、10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苏致富、沈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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