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联董事谢伟、胡汉军、顾鑫、陈更、高月华、季军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实际为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期限一年(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以上贷款已全部逾期,根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签订的代偿协议,公司已累计代偿本息 108,402,689.88元,公司在完成代偿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截至报告报出日,该案件处于强制执行中。
2.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博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小贷”)向山东恒达精密模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达精密”)提供贷款7,000万元,因本息未获清偿,博海小贷于2014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对该笔借款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原则全额计提并核销。截至目前该案处于强制执行中。
3. 2018年至2019年期间,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启程”)将生产过程产生的铝灰铝渣销售给邹平海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海鑫铝业”)进行处置。而邹平海鑫铝业法定代表人叶二双(已死亡)伙同郦春希、郦庆飞私自开设铝渣加工提炼厂,将从泰安启程等企业收购的铝灰铝渣进行提炼加工,并将提炼形成的铝渣铝灰委托给明知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吴万滨、金城龙进行处理,而吴万滨、金城龙又将上述铝渣铝灰委托给明知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超进行处理,程超安排相关人员将上述铝渣铝灰倾倒在安阳县内造成环境污染。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对郦春希、郦庆飞、吴万滨、金城龙、程超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等罪行提起刑事诉讼,并于2021年6月对包含泰安启程在内的向邹平海鑫铝业等销售铝渣铝灰的7家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泰安启程支付应急处理费、生态环境修复费等费用约305万元,法院经审理后,于2021年10月26日做出(2029)豫0522刑初496号之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裁定书,驳回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安阳县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安阳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4.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海小贷向法院起诉王勇等被告,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截至目前,该等案件均已判决,博海小贷均已获得胜诉,该等案件处于强制执行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长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金宝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长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金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长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金宝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2-038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 VI 高效汽车活塞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国VI高效活塞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12月31日前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5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891,31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2,466,191.3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33,600,000.00元、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366,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8,500,191.3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 “前瞻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2,48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国VI高效活塞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0-056号)。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与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25万套缸体、缸盖项目”、“前瞻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共计8,790.54万元,变更用途用于“国VI高效活塞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56号)。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之后,公司陆续注销了除“国VI高效活塞项目”以外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账户,并将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剩余本金及利息共计231.38万元全部转入“国VI高效活塞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综上,用于“国 VI 高效活塞项目”募集资金共计11,507.92万元。
三、国VI高效活塞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国VI高效活塞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原因
2022年,受疫情影响,基建启动较慢、建设速度不及预期;2022年1-9月,商用车产销量分别为242.6万辆、248.4万辆,同比下降32.6%和34.2%,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对国VI高效活塞销量产生较大影响。为适应外部市场变化,使公司产能建设和利用率与市场需求相匹配,更合理、科学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对市场及客户实际需求的预测,谨慎推进项目建设,放缓“国VI高效活塞项目”的实施进度,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基于上述判断,公司决定调整“国VI高效活塞项目”实施进度,将项目预计完成日期由原定的2022年12月31日前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
(二)本次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国VI高效活塞项目”的延期是从项目实际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进行的延期,避免资金过早、过多投入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成本费用的增加,是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安排。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基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2-039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30。
(五)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43—8203960
传真:0543—8203962
邮编:256602
联系人:袁春晖 顾欣岩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2-036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雪梅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基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2-037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谢伟、胡汉军、顾鑫、陈更、高月华、季军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下属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新增与关联方北京中都星徽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14万元,追加与关联方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海斯坦普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海纳川延锋汽车模块系统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北京北汽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176万元,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2,49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总成”)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
注册资本:147,61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靓丽三街 1 号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零部件;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饮用水供水服务;销售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零部件;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机械加工设备的设计、试验;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动力总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2. 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尼线束”)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陈更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三河市区102国道北侧密三路东北外环路南侧岩峰大街1号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汽车电子装置,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原材料与机器设备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需许可的待许可后方可经营),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陈更任莱尼线束董事长。
3.海斯坦普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斯坦普”)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谢伟
注册资本:14,5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一街2号院3号楼1层101
经营范围:生产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金属模具;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谢伟担任海斯坦普董事长。
4. 北京中都星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星徽”)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于冬
注册资本:13,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21号院1号楼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人力资源服务;仓储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不含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公文寄递业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都星徽为北汽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5.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纳”)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魏志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北汽大道1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售后服务;房屋、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麦格纳为北汽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6.北京海纳川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海纳川延锋”)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西台下村临1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设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金钢任海纳川延锋董事长。
7.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奔驰顺义分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方铭博
公司类型: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
经营范围:制造乘用车(包括轿车)及其零部件;设计、研制和销售乘用车(包括轿车)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奔驰顺义分公司为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8.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简称“北汽越野”)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陈巍
注册资本:394,592.918407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同心路1号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越野为北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9.北京北汽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北汽进出口”)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2号楼711室(天竺综合保税区-024)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摩托车、橡胶制品、电气设备、装饰材料、仪器仪表、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润滑油、机械设备、钢材、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销售Ⅲ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进出口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均是依据市场价进行定价,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2-04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方玮先生的辞职报告。
方玮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方玮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玮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方玮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监事会对方玮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提名王允慧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王允慧个人简历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
王允慧个人简历
王允慧,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学历;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先后任北京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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