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进行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现提名贺正刚先生、曾小平先生、肖丽容女士、赵志刚先生、周密先生、蒋思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滔先生、章模英女士、刘亚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贺正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曾小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肖丽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赵志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周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蒋思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刘滔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选举章模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选举刘亚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章模英、刘亚西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15点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贺正刚:男,汉族,1954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EMBA学历。1993年至2021年5月任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和邦集团执行董事,2002年至2017年5月任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和邦生物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贺正刚持有公司股份21,210,000股,通过和邦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654,123股;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曾小平:男,汉族,1961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EMBA学历。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和邦集团,2016年4月至今任和邦集团总裁,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和邦生物副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和邦生物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曾小平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肖丽容:女,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大专学历。2005年至2022年8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皮革板块负责人。截至目前,肖丽容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志刚:男,汉族,1977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和邦集团财务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目前,赵志刚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密:男,汉族,1982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职于和邦生物董事会办公室从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周密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思颖:女,汉族,198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任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务部长,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任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成都安易迅科技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目前,蒋思颖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滔:男,汉族,1971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司法鉴定人。2004年至今任四川开元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成都长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刘滔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章模英:女,汉族,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EMBA学历,教授级高工。历任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2003年至今任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截至目前,章模英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亚西: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0年至今任四川农业大学实验室主任。截至目前,刘亚西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的对本次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现提名名谢勤女士、龚亚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谢勤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龚亚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勤:女,汉族,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0年10月至今历任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等职,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截至目前,谢勤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龚亚梅:女,汉族,1959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就职于乐山凌云绸厂财务部,1996年10月至今历任和邦集团财务部资金运营主管、财务部副经理等职,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截至目前,龚亚梅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5幢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资料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5幢1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5幢;
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电话:028-62050265;
传真:028-62050253;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概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以及2022年3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现将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对外担保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186.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2%。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7,178.6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0%;对优质客户、养殖户、合作伙伴等的担保余额为3,008.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具体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一致行动人贺正刚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21,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贺正刚先生此次提前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7.1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8%。此次解除质押后,贺正刚先生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9,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5.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0%。
● 贺正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50,864,1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贺正刚先生合并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86,4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7.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07%。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贺正刚先生关于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贺正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正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邦集团累计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贺正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志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志刚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贺正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志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志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贺正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志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志刚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利刚先生持有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73,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10%;刘建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7,5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141%;唐光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3,1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56%;唐春祥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5,7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23%。上述股东均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50,4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30%,股份来源均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的股份,自2021年7月20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股东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50,4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3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段利刚先生、刘建华先生、唐光平先生、唐春祥先生承诺:1、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以持续拥有权益不足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2、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3、上述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但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负有减值补偿义务、业绩补偿的情况下(如适用),因减值补偿、业绩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5、如前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时,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担的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如适用),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顺延至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6、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7、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段利刚先生、刘建华先生、唐光平先生、唐春祥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作出的,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段利刚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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