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向厦门市唐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唐翎贸易”)委托贷款金额为1亿元(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月,年利率为12%)。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厦门唐翎贸易未能于2022年9月30日当天向公司偿还上述贷款的第二期本金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厦门唐翎贸易已于2022年10月24日向公司偿还上述贷款的第二期本金及相应利息。

  鉴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选举工作。但由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将进行适当延期,在新任高管上任之前,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挺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学坤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曾挺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学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挺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学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挺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学坤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挺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学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挺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学坤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曾挺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曾挺毅先生、王金星先生、林瑞进先生三人组成。曾挺毅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郑晓剑先生、江曙晖女士、曾挺毅先生三人组成。郑晓剑先生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由江曙晖女士、郑晓剑先生、林菁女士三人组成。江曙晖女士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江曙晖女士、郑晓剑先生、林瑞进先生三人组成。江曙晖女士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逾期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部分应收款项依法进行核销。本次核销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向全体监事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黄婉青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逾期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故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