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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达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8,65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达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1)《福达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福达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福达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福达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未经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进行了事后补充确认,并履行了相应程序。监事会认可公司事后的处理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暨补充披露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补充确认的投资种类及金额: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股份”或“公司”)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8,65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合计产生收益149.96万元。

  ● 已授权但未披露进展的投资种类及金额:公司在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合计49,660万元,合计产生收益150.83万元。

  ● 截至目前,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本金及收益已到期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补充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补充确认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其中产品期限长于273天的不超过3亿元,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其中产品期限长于273天的不超过1亿元,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上述审议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分别于2017年3月14日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及于2018年3月29日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上述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应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故对此予以补充审议及披露。

  一、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5,834.1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85,089.8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1,058.05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

  2、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8,65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合计产生收益149.96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本金及收益已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简称“福达齿轮”,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简称“福达曲轴”)

  

  3、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未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全部收回上述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将全部的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补充确认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期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审慎的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并合理安排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目前公司已全部收回上述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将全部的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对相关经办人员的培训,确保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5、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所需资金为前提,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了更高的利息收益,增加了股东回报。截止本公告日,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6、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于上述现金管理情形,公司进行了补充确认,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的处理措施。

  7、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未经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进行了事后补充确认,并履行了相应程序。监事会认可公司事后的处理措施。

  8、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公司上述情形所涉及的资金已经全部收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未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予以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二)公司已通过内部培训及完善相关制度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之后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要求,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 已授权但未披露进展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同上)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其中产品期限长于273天的不超过3亿元,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其中产品期限长于273天的不超过1亿元,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上述授权有效期内未披露进展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在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累计49,660 万元,合计产生收益为150.83万元。现将历次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补充披露如下:(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简称“福达阿尔芬”,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简称“福达曲轴”,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简称“福达锻造”)

  

  公司在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并合理安排产品的种类和期限,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已全部按期限收回上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全部的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对相关经办人员的培训,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黎福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映芝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黎福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映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黎福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映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黎福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映芝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黎福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映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黎福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映芝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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