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0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2 年10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 2,638,700张,占债券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 52.77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8,70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8,70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获得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10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2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1月-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三、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8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系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由双方共同协商并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关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3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乔法杰先生、王玉春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关于新建精细化学品项目的合作协议书》,规划在宜昌分期投资建设年产 13 万吨对氯甲苯等精细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约 30 亿元人民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持有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6%股权,前述子公司根据未来经营规划所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21,000.00万元;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10,000万元。
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含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6,3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亿元,增加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为4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期限范围内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5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亿元,增加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为4亿元。
● 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委托理财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10月28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现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亿元,增加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为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费用10,211,32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9,788,679.25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2022]B078号《验资报告》。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四)投资品种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现金管理执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
待实际业务发生并签署合同文件时,公司将根据受托方的基本情况,审慎分析受托方的财务状况及是否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贷款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同时,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且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拟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丰山集团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6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农商行”)开展现金管理。
● 公司董事兼总裁殷平担任大丰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大丰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法人,相关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 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董事会表决及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以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预计
(四)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在大丰农商行开展现金管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775.23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新中路9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卞玉叶
主要股东情况:法人股76.33%,自然人股23.67%。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健康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大丰农商行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裁殷平担任大丰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规定,大丰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大丰农商行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且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大丰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费用10,211,32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9,788,679.25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2022]B078号《验资报告》。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四)投资品种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授权事项
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期限范围内,即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具体事宜。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可转换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大丰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仅为公司拟开展的交易额度,相关的金融业务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大丰农商行在此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并在业务发生时签署。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大丰农商行开展的关联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业务发生时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大丰农商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大丰农商行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金融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9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22日(即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创新”)持有公司股票4,916,61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收到江苏高投创新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江苏高投创新累计减持4,916,6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766,6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江苏高投创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部分未披露减持计划;
2、持股比例若有差异,系因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于2022年9月22日由162,348,760股变更为162,293,880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7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
至2022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传 真:0515-83378869
邮 编:224100
邮 箱:fszq@fengshan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1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殷凤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王玉春先生、乔法杰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赵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聂梦晖、胡少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4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1,000万元、为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6,3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85.003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时以持股比例为限,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科技”),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位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上海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将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丰山科技。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与南通全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全诺”),公司出资6,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6%,南通全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4%,丰山全诺未来主要从事电解液(锂盐、钠盐等)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正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等的工作。
现根据丰山科技、丰山全诺的规划及后续生产经营所需,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丰山科技提供不超过12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丰山全诺提供不超过36,3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丰山全诺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丰山科技
1、企业名称: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王波
4、住所: 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肥料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丰山科技100%股权。
7、丰山科技成立于2022年10月,尚未有财务报表。
(二)丰山全诺
1、企业名称: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单永祥
4、住所:盐城市大丰区港区华丰工业园三港河南侧中心路西侧46幢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丰山全诺66%股权,南通全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丰山全诺34%股权。
7、丰山全诺成立于2022年8月,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2,507.90万元、净资产2,494.3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公司为丰山全诺提供担保时将以公司持股比例66%为限,其余34%比例的担保由南通全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比例以公司持股比例为限,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额度系基于子公司丰山科技、丰山全诺未来规划和经营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积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85.0031万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共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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