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敏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文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敏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文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敏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文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2-08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十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10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2-087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利时”)持有公司股份33,780,724股,持股比例从6.82%减少至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利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10月18日,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宁波利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6.82%降低至5.98%,权益变动比例为0.846%。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0月27日期间,宁波利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69,600股,权益变动比例为0.985%,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1.8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3,780,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已减少至5%以下,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本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利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82%减少至4.9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立昂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自该减持计划实施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利时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宁波利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立昂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2-085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十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0 月 29 日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昂微
股票代码:6053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诚信路518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诚信路518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2 年 10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动稀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了《立昂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332,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8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780,7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权益变动比例为1.8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1)2021年10月18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0,580,000股增加至457,329,972股。
(2)2022年4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76,848,35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增加至40,446,624股。
(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首发限售股份于2021年9月13日起上市流通。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方式。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1)2021年10月18日,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6.82%降低至5.98%,权益变动比例为0.846%。2022年4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由27,328,800股增加至40,446,624股,所持股份比例未被稀释。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3,780,724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其中质押的股份为30,845,00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6%。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10月2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市公司: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联系电话:0571-8659723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2-089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04日(星期五) 至11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onking@li-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11日上午 11:00-12: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敏文
总经理:陈平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吴能云
独立董事:宋寒斌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11日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04日(星期五) 至11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onking@li-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571-86597238
邮箱:lionking@li-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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