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项目情况:
(1)土地储备情况
备注:权益比例为截止报告期末的数据,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能引入合资合作单位共同开发及员工按规定参与跟投,相应权益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
(2)项目开发情况
备注:上述为2019年至报告期末主要在建及竣工项目,2018年及以前年度竣工的老项目未在上表中披露。
(3)项目销售情况
备注:
1)上述为2019年至报告期末主要在建及竣工项目销售情况,2018年及以前年度竣工的老项目销售情况未在上表中披露;
2)可供出售面积指截至报告日已拿到预售证或已竣备,尚未销售的面积;
3)已售(含已预售)面积为报告期内已销售面积。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受整体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相关产业上下游企业合作纠纷增加,公司近12个月新增累计诉讼与仲裁金额合计约8.62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10%,公司及时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临2022-053号)。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未决诉讼的损失金额进行了预估,在报告期内计提了约0.29亿元的预计损失。公司后续也会持续关注相关风险并及时梳理进展,且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2、随着疫情的持续与反复,房地产市场不断下行,市场及环境的变化使得房地产项目可变现净值的估值也存在变动,各报告期末,公司持续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和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末,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约1.23亿元,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暂无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公司未在单项基础上新增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鉴于目前疫情及市场的影响,房地产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若后续出现进一步变化,公司也将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减值。
3、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144.99亿元,为联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34.29亿元,均在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目前暂无预计损失情况。公司后续也会持续关注相关担保进展、合作方经营状况及其他风险情况,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4、受疫情不断反复、购房需求持续下滑等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签约销售金额同比下降67%。此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75.73%,有息负债余额约157.32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约69.29亿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韶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罗韶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韶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22-06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话、传真或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2022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稿)》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邮或通信方式发出关于召开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8日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891D馆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宗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三季度报告》
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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