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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下转C36版)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冯德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九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尔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2年前三季度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如下: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和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1-018),其中同意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租赁”)签订《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并计划于2022年至2024年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若干架货机。2022年第三季度,中货航以融资租赁方式向东航租赁引进了3架B777货机。同时,本报告期内公司对2架经营租赁到期的B777飞机进行了退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册全货机数量为13架。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九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尔宁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冯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九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尔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九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尔宁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29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召集,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冯德华、汪健、方照亚、范尔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物流中心项目(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变更募投用途;同意备发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投入新项目;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实施新的募投项目;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审议事项范围内,签署具体交易文件并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冯德华、汪健、方照亚、范尔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同意与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同意与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交易文件,并根据签署的交易文件具体执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冯德华、汪健、方照亚、范尔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运营控制中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发布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30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疆先生召集。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参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姜疆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姜疆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姜疆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了框架协议并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在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存贷款业务、飞机融资租赁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两个议案:

  1.《关于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财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上述议案审议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东航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一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二是与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进出口”)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三是与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实业”)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四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交易文件,并根据签署的交易文件具体执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上述议案审议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公司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与中国东航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①接受东航股份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公司在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交易模式下向东航股份支付的运输服务价款。在客机货运与客运物理上无法切分的背景下,公司对东航股份客机所承载的货运业务(含腹舱、客改货等各种货运业务)进行独家经营,并纳入自身整体货运业务体系,从而实现客机货运业务与全货机货运业务一体化经营,有利于丰富航线网络,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并提高经营效率,同时可以解决公司与东航股份在航空货运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的规定,中国东航集团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上述中国东航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上海科技宇航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Air-France-KLM(法荷航)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8月9日

  住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528,714.9035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68.42%股权,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1.21%股权,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19%股权,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9%股权,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09%股权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694.66亿元,净资产1,103.0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40.96亿元,净利润-62.18亿元。

  关联关系:中国东航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各控股子企业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2.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6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686弄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徐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53.75%股权,东航股份持有25%股权,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25%股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之间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77.09亿元,净资产26.2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49亿元,净利润1.40亿元。

  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4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66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1,887,444.0078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40.10%股权

  经营范围: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不涉及第三方平台等增值电信业务);空中超市(涉及许可证配额及专项许可的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零售(涉及国家限制及许可证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865.48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513.7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71.27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14亿元。

  4.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9月22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郭丽君

  注册资本:400,009.1297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65%股权,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95.53亿元,净资产54.2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6.58亿元,净利润5.37亿元。

  5.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01月21日

  住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注册资本:38,473.68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与零售,通信网络设备工程(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酒店管理,旅馆,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从事机械设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从事机电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及维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仓储业(除危险品),汽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金属材料(除贵金属),通用设备,地面设备维护,劳务服务(不含中介),社会经济咨询,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7.17亿元,净资产10.2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63亿元,净利润0.14亿元。

  6.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6月9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闻居路1333号B区七层719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飞飞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55%股权,东航股份持有45%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航空器及零附件,机上用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特种车辆的进出口;仓储;寄售;报关;集团产品内销;承包境外航空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仓储租赁,航空器材及其他设备租赁(金融租赁除外);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食品经营(仅限预包装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汽车、化妆品、日用百货、厨房设备、卫浴设备、针纺织品、服装、箱包、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5亿元,净资产5.6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86亿元,净利润1.17亿元。

  关联关系:东航股份、东航财务、东航租赁、东航实业、东航进出口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7.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8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7号

  法定代表人:黄荣顺

  注册资本:292,620.958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具体服务项目以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准);计算机软、硬件工程项目的承包;计算机软件、硬件、外设、网络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商业信息、旅游信息咨询;系统集成、电子工程和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41.11亿元,净资产192.30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4.76亿元,净利润6.11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席晟先生在中航信担任非执行董事,中航信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8.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3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均金

  注册资本:196,614.4157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配餐,飞机零配件的制造,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38.59亿元,净资产101.00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17.67亿元,净利润-4.98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董事李养民先生在吉祥航空任董事,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9.Air-France-KLM(以下简称:法荷航)

  法荷航系一家在泛欧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French public company (société anonyme) with a Board of Directors),法定代表人为Jean-Marc Janaillac,注册地址为2 Rue Robert Esnault-Pelterie, 75007 Paris,注册资本为2,570,536,136欧元。法荷航主要经营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航空运输企业的本和权益,即其可以对法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进行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法荷航总资产为306.83亿欧元,净资产为-38.16亿欧元;2021年营业总收入为143.15亿欧元,净利润为-32.94亿欧元。

  关联关系:公司的董事汪健先生在法荷航任董事,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10.上海科技宇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宇航”)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28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机场机场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成国伟

  注册资本:7300万美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股权结构:东航股份持股51%,ST ENGINEERING AEROSPACE LTD.持股49%

  经营范围:飞机的检查、维护、大修及相关改装工作;零部件的维护、修理、翻修、测试及相关的维修业务;航空器材销售和维修;飞机维修相关的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飞机维修工具的租赁;维修场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及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71亿元,净资产5.76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28亿元,净利润-0.29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成国伟先生在科技宇航任董事会主席,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成立日期:1988年07月08日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注册资本:2,178,986.0711万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3,599.85亿元,净资产2,345.01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49.05亿元,净利润174.76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董事兼任广发银行董事,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中的主要关联方均发生过业务往来,其均能严格履行约定,以合理的价格向公司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或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务后按约支付价款。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金融服务业务

  (1)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东航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协议约定,东航财务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并就各项服务约定交易限额。

  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以及部分营业回笼款项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存入其在东航财务开立的账户;东航财务应根据其自身的资金能力,尽量优先满足公司的贷款需求,公司向东航财务申请贷款,应由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和贷款期限等事项;协议约定的存、贷款服务交易金额限额如下: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东航财务可接受公司委托,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对外经济担保和信用鉴证等金融服务,在公司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情况下提供公司债券发行方面的服务,以及东航财务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但提供实际服务时,双方应签订具体合同。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东航财务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

  (2)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并参考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报价公平协商确定。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类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当时东航财务向中国东航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存款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参考,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参考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报价公平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时东航财务向中国东航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融资的利率。东航财务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佣金,凡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东航财务将与公司指定部门或其指定人员主要负责核查独立第三方提供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的报价及条款。

  (3)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东航财务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公司,配合公司积极处置风险,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不得继续向东航财务新增存款:

  ①东航财务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东航财务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情况;

  ②东航财务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③东航财务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④风险处置预案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东航财务任一监管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等。

  2.客机货运业务

  2020年9月29日,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与东航股份签署了《关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独家经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机货运业务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客机货运业务协议书》),独家经营期限为自2020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客机货运业务协议书》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14次普通会议和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客机货运业务协议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1-018)。

  3.飞机融资租赁业务

  子公司中货航与关联方东航租赁签署了《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中货航拟于2022年至2024年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若干架货机。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和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1-018)。

  4.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和货运物流服务

  (1)主要内容

  ①与东航股份

  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与东航股份签订了《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2-023)。

  ②与东航进出口

  公司拟与东航进出口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根据上述协议,东航进出口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公司提供经营货运物流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报关服务;外贸进出口代理及外贸运输服务;机供品采购代理服务;保税仓储服务;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下转C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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