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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金复星惟实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7%。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2年9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财金复星惟实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861,7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953,9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907,8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派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财金复星惟实基金出具的《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拟减持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2月2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财金复星惟实基金对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减持股票。

  (3)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财金复星惟实基金对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企业无减持发行人股票意向;本企业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每股净资产价格。

  (3)如果本企业违反本承诺项下减持意向,所得的收入和减持限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4)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持股及减持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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