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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17.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宏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武芳丽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周宏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武芳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宏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武芳丽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周宏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17.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骄成超声”)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7.8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1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62,827,815.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362,18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50.56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650.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67.32万元(不含增值税),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67.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费用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综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7.88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7.8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17.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551号),认为骄成超声《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骄成超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551号);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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