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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提名,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刚先生为公司总飞行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滕石敏先生因个人原因以及公司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总飞行师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杨刚简历

  杨刚,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目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完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进修,本科学历。曾任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飞行员,2005年起先后担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总经理、飞行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总飞行师兼飞行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可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可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2-046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唐芳以及职工监事金晶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有关内容的修订有助于推进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摘要(修订稿)》,以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修订有助于推进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敏感期”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敏感期”规定,是因为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修订后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2-04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王煜、董事王正华、王志杰出席了现场会议,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杨素英、独立董事钱世政、陈乃蔚以及金铭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考虑外部因素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改为“自行管理”,并相应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条款内容。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本次修订为股东大会授权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摘要(修订稿)》,以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考虑外部因素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改为“自行管理”,并相应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内容。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本次修订为股东大会授权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敏感期”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对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由原规定:(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其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调整为:(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除上述修订外,2018年-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的规定,本次修订为股东大会授权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王志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杨刚先生为公司总飞行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刚先生简历见附件)。滕石敏先生因个人原因以及公司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总飞行师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杨刚简历

  杨刚,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目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完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进修,本科学历。曾任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飞行员,2005年起先后担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总经理、飞行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总飞行师兼飞行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2-04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敏感期”规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春秋航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修订情况

  (一)春秋航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以及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又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8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以及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春秋航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本次修订情况

  自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为保证上述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考虑外部因素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变更为自行管理,并相应修订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另外根据2022年8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内容,本次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应内容一并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持股计划中所有“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管计划”全部修订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因部分条款删除,原条款需做顺序调整。

  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管理办法中所有“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管计划”全部修订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因部分条款删除,原条款需做顺序调整。

  二、春秋航空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敏感期”规定的修订

  (一)春秋航空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以及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以及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以及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以及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二)春秋航空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敏感期”内容修订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对相关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规定作出调整,为使现存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与法规保持一致,公司本次对2018-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的规定亦相应作出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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