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债券代码:175070 债券简称:20长飞0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监事审阅。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汕头奥星和长飞信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债券代码:175070 债券简称:20长飞0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Jinpei Yang(杨锦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Jinpei Yang(杨锦培)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马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Jinpei Yang(杨锦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Jinpei Yang(杨锦培)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债券代码:175070 债券简称:20长飞0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董事审阅。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马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汕头奥星和长飞信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提高向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长飞信越(湖北)光棒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及向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
本公司董事兼总裁庄丹先生在长飞信越(湖北)光棒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庄丹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上网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网附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债券代码:175070 债券简称:20长飞0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部分调整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均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 本次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关连人士签署2020-2022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该议案已于2020年1月17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以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平均价格水平的变化,结合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向关联方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奥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采购商品,及向关联方长飞信越(湖北)光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信越”)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金额明显提升。根据该情况,公司拟对部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进行调整。
(一) 部分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汕头奥星和长飞信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提高向汕头奥星及长飞信越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及向汕头奥星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关联董事庄丹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1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并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是根据市场变化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发生的,本次调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仍为市场公允价格,且主要交易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次公司对部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调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低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调整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2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调整涉及的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 长飞信越(湖北)光棒有限公司
(二) 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与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长飞信越(湖北)光棒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交易。交易双方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以市场公开、公允的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主要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系公司基于与关联方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的合理预计,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开、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上网附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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