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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9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寿喜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李寿喜,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寿喜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3月至今,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授兼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内部控制与审计研究中心副主任;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时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NW-09幢301室

  (三)会议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6)。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11月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9日(工作日上午9:15—12:00,下午13:15—18:15)。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NW-09幢501室

  收件人:董铭彦、仇伟

  联系电话:0512-62956055

  邮政编码:215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寿喜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寿喜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NW-09楼3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NW-09楼501室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62956055

  3、联系传真:0512-62956056

  4、电子邮箱:ir@memsensing.com

  5、联系人:董铭彦、仇伟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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