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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战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HUANG JUAN(黄娟)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和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交易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支付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标的资产的过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其他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属于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2.01至2.09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一宏、叶嘉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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