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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西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属于本公司正常自营业务,因此公司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持有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投资收益,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1月18日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进行换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换届工作仍在筹备中。

  (二)控股股东变更事项

  2022年7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变更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2.62%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6.09%股份,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00%股份,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32%股份,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由莱钢集团变更为枣矿集团,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公告》。

  (三)分支机构变更情况

  1、2022年7-9月,公司分支机构变更情况

  

  2、2022年7-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变更、新设情况

  (1)变更分支机构

  

  (2)新设分支机构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022年7-9月,公司未新增涉及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

  2、公司前期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涉及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其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有进展的情况如下:

  (1)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2022年9月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全部驳回了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现判决已生效。

  (2)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林某某债券交易纠纷案。本案为公司作为“19阳集01”债券受托管理人代债权持有人提起的诉讼。2022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1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清偿债券本金4亿元、利息2,500万元及2022年1月15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4.25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的标准计算),被告林某某对前述福建阳光应承担的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福建阳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支付律师费20万元、诉讼保全责任险费348,383.56元,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现该案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

  (3)中创环球胡某某纠纷案。2022年10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已公布裁定书(DECISION), 裁定驳回原告对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及涉案子公司、时任董事的诉讼,并命令原告在11月30日前支付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及涉案子公司、时任董事律师费合计30万元(港币)。

  除上述案件外,前期其他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无进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1、2022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受让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基金”)11%股权,交易定价为人民币28,960万元。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刘锋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受让万家基金的股权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济南汉峪金谷办公楼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拟购济南汉峪金谷办公楼变更为云鼎大厦7-46层(含车位),总价款(含购房款、增值税,不含其他交易税费)不超过17.38亿元,资金来源为原拟购置汉峪金谷办公楼预付房款及利息5.82亿元、处置济南市中区证券大厦及其他房产回笼资金、部分现金等。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购房款11.41亿元(含前期预付款及利息)。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西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健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西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西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健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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