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家裕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逸鸥先生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财务总监离任及补选董事、
财务总监和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熊常健先生的辞职申请,熊常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熊常健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熊常健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已聘任伯小芹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已补选赵磊先生担任董事,熊常健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熊常健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常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万股股份。熊常健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继续遵守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熊常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熊常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期间的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补选董事及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赵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伯小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董事的任期自公司有权决策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
赵磊:男,1971年5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美国阿塞托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商务经理;200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先后任挪威雅赛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雅赛利制药有限公司亚太区销售总监;2016年1月至2020年4月任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挪威雅赛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任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工厂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国际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伯小芹:女,1982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2010年6月加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6月至2012年7月先后任公司成本会计/会计主管;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销售财务副总监;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就职于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成本会计/成本主管。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 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中汇最近一年(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100,33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83,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36家,收费总额11,061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17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贤庆,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3年7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玉霞,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钢,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中汇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谢贤庆、质量控制复核人孙玉霞、签字注册会计师方钢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汇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汇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汇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历次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的财务审计及核查过程中,认真尽职,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5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生物城园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
至2022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ydsw@eastonpharma.cn)、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生物城园区)证券事务部收,邮编:610219(信函上请注明“苑东生物股东大会”字样)。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生物城园区)行政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淑云
电话:028-86106668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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